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新罪,能否再适用假释,(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不予假释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是的
解决方案2:
可以再适用假释
刑法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此结论如上。
按道理来讲罪犯假释期犯罪、二次犯罪等,不意味罪犯不能再次改造为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更何况有一些犯罪是过失型的,比如交通肇事),而符合假释条件。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对假释期犯罪、二次犯罪的罪犯再次使用假释监狱、、驻狱检查室都控制的比较严格。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