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派 遣 协 议
(示范文本)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
注 册 地 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乙方(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
注 册 地 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期限
第一条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条 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有关费用及结算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 _ (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 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总费用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 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 ;
2、 ;
3、 ;
第 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 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税金由 承担。
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二条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 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5、 ;
6、 ;
7、 ;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第二十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
派遣单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需要向甲方派遣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动派遣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服务。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以及本协议补充协议的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
二、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以及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为用人单位,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动者为乙方的员工,由乙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劳动报酬、负责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动者的人员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甲乙双方的权责划分以及甲乙双方之间各种费用结算的具体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使用劳动者时,必须明确告知该劳动者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劳动保护以及劳动报酬支付等劳动者应当知悉的情况。
(二)甲方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并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动者发生工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人伤害事故的(凡是需要经过权威部门认定的,必须经过权威部门认定),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得拖欠。
(四)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各种考核,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者采限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纠正违法行为。因为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六)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安排劳动者工作和休息。甲乙双方对工时制度另了约定的,依据双方的特别约定。
(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该劳动者退回乙方: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4条第7项1-5,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认定事实材料;根据本协议第4条第7项6-7,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相关事项。
9、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甲方违反法律规定退回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为甲方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确认合格的劳动者赴甲方工作,乙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指导服务。
(二)乙方应对劳动者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派遣至甲方,体检和培训费由 负担。
(三)乙方负责对劳动者进行派遣前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害向劳动者介绍甲方情况。
(四)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政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定期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劳动者的情况,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教育劳动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工好劳动者的思想工作。
(五)甲方将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六)乙方负责劳动者的录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等有关手续,协助甲方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劳动者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动者因在甲方工作期满或者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原因被退回乙方的相关事宜。
(七)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乙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理手续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如违反本协议,有拖欠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的情况向甲方索赔。
六、协议的解除
(一)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给予经济赔偿。
(二)协议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情况严重的;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动者中超过百分之 不符合甲方用工标准的。
(三)协议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合法使用劳动者,情况严重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变化等原因致使民法典继续履行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二)乙方在甲方派遣劳动者,在甲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而遭到甲方退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已经支付的为招聘劳动者所花费的作理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劳动者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甲方决定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四)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议是否继续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胡定是否继续履行和继续履地的期限等问题.双方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本协议到期终止.
(五)甲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法或者违约造成劳动者损害的,有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无责任的一方依法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确实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的,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七)甲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影响另一方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权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对另一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的监督,提供良好的监督条件.
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一)甲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有关费用结算明细等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用工单位劳务费说明
附件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聘用派遣员工通知书》
附件3: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
附件4: 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劳务人员需求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人数、工资标准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及结算标准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资标准(税后):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三、劳务人员招聘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员。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体为:
A 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B不学历,不要求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3、甲方在保证乙方派遣人数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四、工作时间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制度:
1)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为每天工作10小时,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晚7点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每月10日)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 工伤处理
1.劳务派遣协议内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规定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一、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 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3. 本协议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种文字书写,若出现中外文版本释义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4. 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及甲方用工调整、或者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20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
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有效期
两 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贰年。
第三条 派遣员工数量
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 人(具体名单详见《派遣员工确认表》)。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第四条 用工条件
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___
(一)基本要求
学历 ;年龄 ;性别 :____________工作经验 。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 。
(三)其它: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用工规则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
(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
(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二、劳务费用结算
第六条 劳务费用构成
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清单。
(二)社会保险费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___________市地方规定进行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四)派遣服务费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
(五)其它费用
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
第七条 结算规则
(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 ________日 ;劳务费用支付日为 ________日前。
(二)费用结算期:____________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____________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____________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清单结算。
(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结算: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
(六)派遣服务费的结算:____________不足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七)其它费用的结算:____________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行结算和支付。
(九)乙方银行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第 费用结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 前根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清单,每月 前乙方给甲方出具所有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每月 ________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
(二)乙方须在每月 ________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劳务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____________
(一)提供录用人员名单
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给乙方(附件一)。
(二)体检
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及时通知体检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____________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
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3、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员工的退回
第十条 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或累计缺勤一个月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带薪年休假不计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第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员工;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五、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得克X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和商业保险的经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
第十六条 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甲方若出资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 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
第十九条 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40-5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5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报酬标准"承担。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按照*市当地颁布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经济总体状况,共同商量派遣服务费的增减。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____________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不予乙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而导致乙方未能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或部分劳务费付款延迟)向乙方付款时,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1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撤回员工。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员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资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克X劳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 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和妥善处理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裁决。
第三十条 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务争议或纠纷,应先由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员工三方协商;如果三方协商不成,乙方负责处理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相关事宜。
八、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协议变更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根据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协商和变更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三十二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如协议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予续签的意见,则视为本协议自动续签 年。
(二)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或服务质量较差,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甲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进行生产,经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时或当甲方向乙方付款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当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劳务费用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所欠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后方可终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__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_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合肥市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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