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________号第________类________牌商标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商标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商标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 号国家官方《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商标局是否受理该商标转让手续,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 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方:(甲)
受让方:(乙)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 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 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费的时间:___ 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 __。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 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 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9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不限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1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20xx年8月28日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商定的费用支付。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转让方: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x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八、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二十、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11368672号华基商标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代理人:(甲方)北京京诚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贸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代理人(甲方) 北京京诚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注: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11368672号华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代理转让的11368672号华基注册商标(类别09)(注:以下简称“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乙方。
二、该注册商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24000.00 元 ¥贰万肆仟元整(含该商标转让规费)。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转让费款10000.00 元 ¥ 壹万元整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7个工作日内将该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公证书复印件发给乙方,乙方核实无误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14000.00 元 ¥ 壹万肆仟元整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未能于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付清,甲方有权将该商标转让给其他人,所收定金不退),甲方收到款项后将该商标所有转让所需文件快递方式交给乙方,甲方负责将该商标的转让手续递交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符合该注册商标转让的要求。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退还乙方转让费24000.00 元 ¥贰万肆仟元整。
三、该商标转让性质为永久性的权益转让。
四、双方约定:
1、甲方应保证是上述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代理人,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有偿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转让费用。
3、甲方必须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被转让商标所有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质押、合作等权利与义务事项,不得隐瞒。及时将本商标所有权转让事宜通告原当事人,并取得认可或终止原合同。
4、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现权利所有人不得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除非本合同被终止执行。
5、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以按独占许可使用形式使用该被转让商标,直至被转让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止。
6、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并取得核准发布转让公告后,乙方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7、乙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商标转让之前,所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8、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完全部商标转让费后,如无乙方许可授权,甲方的被代理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被代理人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该协议内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出现双方违约,根据双方过错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以扫描方式签订,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正式合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代表:
开户名:楚雷 开户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开户行:
账户: 0202 0011 142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03月05日 日期:03月05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的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转让合同: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共 件;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
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 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被许可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本合同
第五条描述的类别和商品服务范围;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中国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乙方 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
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 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 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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