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通讯地址:XX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月日至月日止。第二条基本情况1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月日至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11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日期:月日日期:月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