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隐患和问题,我们按照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
| 1.安全文明施工: |
| 1、大门口已设置创标化得公示牌。 |
| 2、施工现场平整、绿化以完善。 |
| 3、办公区在塔吊回转半径内以设置安全防护,施工区和办公区以隔离。 |
| 4、总配电房以设置绝缘垫、消防铲、应急照明配电柜内有线路图。 |
| 5、所有配电箱以设置线路图。 |
| 6、塔吊检测合格证以安装在塔吊上,动力、照明线路以绑扎牢固,死猪设置安装围栏, |
| 塔吊保护接地以和塔吊未级配电箱相连。 |
| 7、脚手架小横杆、剪刀撑、连墙件以安装规范设置,建筑物四周以完全封闭。 |
| 8、以按规范要求施工。 |
| 9、临边、洞口、楼梯防护以设置。 |
| 10、安全通道以按规范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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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复查情况: 复 查 人: 复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本报告单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检查单位,经检查单位派人复查认定隐患已消除后方为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