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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测试题 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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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测试题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共性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2 内容,分别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及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结核病管理、中医药管理

二、个性部分:

(一)健康档案

1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 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 0-6岁儿童 孕产妇 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 重型精神病患者 等人群为重点。

2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记录和其他 医疗卫生服务 记录。

3健康体检包括 一般健康检查 生活方式 健康状况 及其

疾病用药 情况、 健康评价 等。

4以乡镇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 75 %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宣传普及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公民健康素养 促进行动

2. 青少年 妇女 老年人 残疾人 0-6岁儿童家长 农民工 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 合理膳食 控制体重 适当运动 、心理平衡、改善睡眠、 限盐 控烟 限油 、控制药物依赖 、戒毒 等健康生活方式和 可干预危险因素 的健康教育。

4.开展 高血压 糖尿病 、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 结核病 肝炎 艾滋病 、流感、手足口病 狂犬病 、布病 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 食品安全、 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 、环境卫生、 饮水卫生 、计划生育、 学校卫生 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 、防灾减灾、 家庭急救 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 法律法规 及相关

8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 6 种。

9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 2 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 1 每个机构每 2 个月最少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0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 9 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11定期举办 健康知识 讲座,引导居民 学习 、掌握 健康知识 及必要的 健康 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月至少举办 1 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2 个月至少举办 1 健康知识讲座。

1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 个体化健康知识 健康技能 的教育。

(三)预防接种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 儿童预防接种证 电子档案 核对受种者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及接种 记录 ,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 品种 作用 禁忌 不良反应 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 部位 、接种 途径 安全注射 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接种后及时在 预防接种证 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 种类 时间 地点 。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4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 处理 报告

疫苗免疫程序

月(年)龄

接种剂次 接种途径

/剂次

乙肝疫苗 0 1 6 月龄3 上臂三角肌 肌肉 注射酵母苗5μg/0.5ml

CHO10μg/1ml20μg/1ml

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

28

卡介苗出生时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 注射0.1ml
脊灰疫苗234月龄,

4周岁

4 口服 1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
百白破疫苗345月龄,

1824月龄

4上臂 三角

注射

0.5ml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 28
白破疫苗 6 周岁1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8月龄1上臂 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 注射0.5ml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 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乙脑(减毒)8月龄,2周岁2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

注射

0.5ml
流脑A618月龄2上臂 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注射

30μg/0.5ml12剂次间隔 3

个月

流脑A+C 3,

6 周岁

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00μg/0.5ml2剂次间隔≥ 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 12 个月
甲肝(减毒) 18 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ml
乙脑灭活疫苗8月龄(2剂次),

2周岁,6周岁

4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12剂次间隔710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时进行 产后访视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 卡价 疫苗 1剂乙肝 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 28 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 喂养 睡眠 大小便 黄疸 等情况,对其进行 体重身长测量 体格检查 发育 评估

3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 指导 转诊 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 转诊

4以乡镇为单位,3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 %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12周前为孕妇建立 《孕产妇保健手册》 ,并进行第 1 次产前 随访

2、孕早期,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 既往史 家族史 个人史 等,观察 体态 精神 等,并进行一般 体健 妇科检查 血常规 尿常规 血型 肝功能 肾功能 乙型肝炎 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 卫生 心理 营养 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 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 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 妊娠危险 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5 16 20 周、 21 24 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6.孕中期,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 询问 观察 一般体格检查 产前筛查 实验室 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7.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 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 的宣传告知。

8.督促孕产妇在孕 28 36 周、 37 40 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9以乡镇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 85 %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 生活方式 健康状况评估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 健康 指导

老年人体格检查。包括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 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 口腔 视力 、听力

运动 等进行粗测判断。

3老年人辅助检查。包括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 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 防跌倒措施 、意外伤害预防和 自救 等健康指导。

5以乡镇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65 %以上。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对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 1 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 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 140 mmHg和(或)舒张压≥ 90 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 3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 高血压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 生活方式 指导

4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

5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 180 mmHg和(或)舒张压≥ 110 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6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 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远动、摄盐情况等。

7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 140 mmHg且舒张压< 90 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8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 140 mmHg和(或)舒张压≥ 90 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 2 周内随访。

9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10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 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 口腔、视力、听力 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11、按照项目要求,高血压管理任务数应为辖区常住人口的 35 %核算应为 人,目前本区域已发现 例,管理率为 %。

12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要求,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 35 %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 50 %以上。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 4 次免费 空腹血糖 检测,至少进行 4 次面对面随访。

2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 16.7 mmol/L或血糖≤ 3.9 mmol/L;收缩压≥ 180 mmHg/或舒张压≥ 110 mmHg;有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 100 /分钟);体温超过 39 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3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 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4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 7.0 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5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 7.0 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 2 周内随访

6、对连续 2 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7.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 口腔 、视力、 听力 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8、按照项目要求,糖尿病管理任务数应为辖区18岁以上常住人口的9.7%核算应为 人,目前本区域已发现 例,管理率为 %。

9、按照项目要求,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 30 %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 50 %以上。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 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 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 精神症、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 危险性 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 感觉知觉思维、情感 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 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服药情况及各项 实验室检查 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 6 级( 0 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2 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 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3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 3 5 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 ,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 2 周内随访

4.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 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5按照项目要求,重精管理任务数应为辖区常住人口的 4 ‰核算应为

人,目前本区域已发现 例,管理率为 %。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 事件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 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 实验室检测结果 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3.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 2 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

4.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 隔离、医学观察 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5.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 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

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 卫生处理 ,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1发现或怀疑有 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 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卫生监督 并协助调查。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 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 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 学校供水 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4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 传染病防控 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 卫生宣传栏 ,协助开展 学生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1、服务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中医体质辨识 中医药保健 指导。

3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录表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 体质辨识 ,并将 辨识结果 告知服务对象

4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 饮食调养 、起居调摄、 运动保健、穴位保 等方面进行相应的 中医药保健 指导。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5在儿童 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向家长 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二是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 摩腹 捏背 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 迎香穴、足三里穴 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十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 慢性咳嗽 、咳痰≥ 2 周, 咯血、血痰,或 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填写“ 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 进行结核病检查。 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2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 医务人员 ,也可为 患者家属 。若选择 家属 ,则必须 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 服药 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 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或“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 取药 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 结核病防治知识 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异常情况 及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见到患者,则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 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 规律是否 有不良反应 ),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 生活方式

4.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 服药 ,并预约

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 服药 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 转诊 若其他原因,则要患者强化 健康教育 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 周及以上,要及时向 上级专业机构 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 转诊 2 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复诊

5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 时间 原因 ;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 评估 ;收集和上报患者的“ 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或“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2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知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均等化不等于平均化。

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的居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广大居民不得病、少得病。对于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惠及全民、人人受益的重大民生工程。

经费预算: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纳入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15元,2011年后为25元,2013年为30元,2014年人均35,2015年人均40元。

执行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补助。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2013年新增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

对象:65岁老年人、0-36个月儿童

管理内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

2013年,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30%

2015年新增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增加腹部B超项目。

两个重要的文件:1.《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201298号)

2. 《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卫发〔2012103号)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制定:2011年起,国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经商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另请仔细学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和2015年省级、国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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