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某,女,198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
乙方:郭某,女,19年3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顶付借款事宜,在平等、有偿、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截止 年 月 日,乙方总计欠甲方现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二、乙方用其所有的位于太原市小店区恒大山水城住宅楼房及楼房内的家具、设施、设备等顶付欠甲方现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将顶账楼房及其一切房产手续交付甲方。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办理顶账楼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方: XX乙方:XXXXXX年XX 月XX 日 XXXX年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