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将位于常州市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_________________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抬头: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租房租赁合同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书面通知出租人/按房租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第三条转租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千__百__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调整,则按新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转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乙方平均分摊:1、水、电费;2、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气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2、甲方再转租自己私有使用房屋也须事先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度;
(2)电表现为:__度;
(3)气表现为:__度。
第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公租房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身份证:电 话: 根据《XX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XX市(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将位于美好家园小区 楼单元 室面积为: ㎡,车库 x 号面积为: ㎡,出租给乙方,以上房屋仅限乙方家庭居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条 租期为3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 x 日止。租赁期满后,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第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沭阳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 租金、保证金及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四条 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内为 元/平方米/月,超出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车库租金为 x 元/平方米/月,每年共计收取租金为: 元。第一年租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在租住满一年前的1x日内( 年 月 日前)缴纳。
第五条 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住保证金为陆佰元(小写:x元),由乙方负责,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办理退房手续时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退还。
第六条 办理租住手续后,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屋内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燃气等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租住期满,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结清上述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纳。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内配备的现有装修及配套(燃气灶1台、太阳能1台及洁具1套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并做好上述设施的日常维护,非正常使用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第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再自行进行再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电线、管道位臵,不得改变其他设施的摆放位臵或搬离室内。
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如发现室内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 因乙方造成室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臵。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章 协议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乙方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的;
2.乙方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居住的;
4.乙方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
5.乙方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用途的。
6.乙方损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在1x日内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7.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8.乙方租住期间内,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
9.其他符合《办法》中退出管理相关条件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押金:
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住房。
第十三条 乙方因第十一条自动终止协议的,须在15日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室中个人物品。逾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室中所有个人物品处理的权利,由甲方进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担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租住的住房进行核收,结清乙方所有应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应按期搬出住房,如继续租用的(需符合《办法》规定),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5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xx年xx月x日
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