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h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丙方:__________(自然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战略投资人)(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1.h公司系一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注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人民币。为增强公司实力,尽快将公司做大做强,经年度公司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
2.甲方及乙方为h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前的股东。增资扩股前,h公司出资结构为:甲方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拟将h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增加至__________。丙方、丁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对h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内(包括“鉴于”中的内容),除为了配合文义所需而要另作解释或有其他定义外,下列的字句应做以下解释:
增资扩股,指在原公司股东之外,吸收新的股东投资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溢价,指在本次增资扩股中,投资方实际出资额高出授予其资本额的部分。
原h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前的h公司。
新h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后的h公司。
违约方,指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按照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合同所作的承诺或保证的任何一方。
非违约方,指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方所做的承诺与保证,发生了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合同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事件时,本合同其余各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本合同,指本合同或对本合同进行协商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合同或文件,同时包括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予以放弃、进行补充或更改的任何文件,或根据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或文件的条款而签订的任何文件。
2.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加入的,解释本合同时应不予理会。
第二条增资扩股方案
1.方案内容
(1)对原h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新增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
(2)甲方、乙方以h公司现有净资产转增资本(或以现金、实物等法定形式),甲方新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新h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新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新h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甲方、乙方在新h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变为_____%和_____%。
(3)丙方、丁方投资入股h公司,丙方、丁方分别以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和__________万元,其出资分别占新h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和_____%。
(4)增资扩股完成后,新h公司股东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组成。修改原h公司章程,重组新h公司董事会。
2.对方案的说明
(1)各方确认,原h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新h公司;各方确认,原h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_万元。关于原h公司净资产现值的界定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各方一致认同新h公司仍承继原h公司的业务,以经营_______________为主业。
(3)各方同意,共同促使增资扩股后的新h公司符合法律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三条新h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新h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重组后的新h公司董事会由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提名_____人,乙方提名_____人,丙方提名_____人,丁方提名_____人,为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设立董事_____名,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选定。
2.董事长由_____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_____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_____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_____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乙方将经评估后各方认可的原h公司净资产__________万元投入到新h公司。
甲方、乙方保证原h公司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因新h公司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而增加任何运营成本,如有该等事项,则甲方、乙方应对新h公司、丙方、丁方以等额补偿。
2.丙方、丁方保证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及数额投资到位,汇入原h公司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
第五条投资到位期限
本合同签署前,由甲方、乙方作为原h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合同所述增资事项,并由批准同意h公司增资改制,丙方、丁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将增资全部汇入h公司账户。
第六条陈述、承诺及保证
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合同,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合同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其在合同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3)其根据本合同进行的合作具有排他性,在未经各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能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合同及/?或进行类似的合作,否则,违约方所得利益和权利由新h公司无偿取得或享有。
第七条违约事项
1.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保密
1.自各方就本合同所述与原h公司增资扩股进行沟通和商务谈判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现场考察、制度审查等工作过程,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在增资扩股全部完成的整个期间内,各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他方披露或提供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增资扩股方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但通过正常途径已经为公众获知的信息不在此列。
2.保密资料的范围涵盖与本次增资有关的、由各方以书面、实物、电子方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向他方(或其代理人、咨询人、顾问或其他代表)提供或披露的涉及各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财务报表、人事情报、公司组织结构及决策程序、业务计划、与其他公司协作业务的有关情报、与关联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等。
3.本合同终止后本条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讯,必须以书面发出,并可用亲自递交,邮资付讫之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收件人在本合同中留有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面为达到本合同的目的而通知对方的其他联系地址。
2.各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当日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在h公司登记备案。如有变动,须书面通知各方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作为解释新h公司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合同修改;本合同在不与新h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h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转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
2.更改
除非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
3.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裁定属于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分割并应被视作无效,该条款并不改变其他条款的运作。
4.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合同时,由本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正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各方各执一份。
h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情发展需要和维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 专门从事 工作,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乙方在公司中、晚餐需交生活费 元,合同期满,作为守信和福利,生活费全额退款。如乙方自动辞职或严重违反合同被开除,生活费分文不退。
二、甲方不能无故拖欠乙方应得工资,乙方工资实行多劳多得,做好多得原
则,实习期过后每月工资 元,扣除生活费后工资当月发清。为提高乙方工作责任和积极性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工种实行奖罚制度。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良好,应给乙方提加工资改善待遇,加班应发放加班工资和夜餐补助。乙方工作消极怠慢,经常出错,甲方可根据事实下调乙方工资。
三、甲方依据公司实情和客户需要,公司及部门经理可对乙方的工作实行安排和调动。乙方应服从部门经理日常管理及调派,工作积极、吃苦耐劳、任劳任 怨。乙方对顾客热情、耐心、做到优质、快速服务。顾客进门有问声,出门有送 声。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设备按规定要求操作,工具妥善保管,按规定存放,如有丢失,照价赔偿。要节约用料,因粗心浪费造成返工,照价赔偿。故意浪费, 生活费和工资扣除,立即辞退。
五、乙方应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员工之间团结友爱,言行举止文明,不许打架骂人,公司开除先动手者,生活费不退,并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和对方医药费。
六、在工作中,如遇加班加急事情,乙方应加班完成。请假必须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有效。不得无故超假,超过一天,按本人当天工资贰倍罚款;超假二天,按旷天处理,超假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扣一百元;超假两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生活费不退。迟到早退按公司规定制度处理。
七、乙方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如因乙方泄露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公司资料图片文件客户联系方式属甲方所有,未经许可禁止泄露给他人,禁止网上上传图拷盘。因乙方泄露公司商业信息和机密,因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八、乙方被录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对乙方进行专项职能技术培训、甲方安排实习,乙方应努力学习。培训实习期未创效益无工资。如乙方在实习期内自动辞职,甲方应收取生活费和实习培训费(生活费按每天15元计算)。双方自愿,签字生效。实习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九、以上协议,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同意后,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反合同的 情况下协商解决。
十、双方约定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住址:
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 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一) 审议通过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 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 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四) 审批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报告;
第七条 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二)负责起草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四)向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 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 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三)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 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授权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立项
第十二条 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 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四条 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 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 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 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 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 第三十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 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成都市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物流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物流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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