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妃引证解释

江妃引证解释

来源:华拓科技网

江妃的引证解释是:⒈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引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於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艤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综合释义: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於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艤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江妃[jiāngfēi]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也称为「江斐」。汉语大词典: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于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舣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国语辞典: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江妃[jiāngfēi]⒈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辞典修订版: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也称为「江斐」。其他释义:1.亦作'江婓'。2.传说中的神女。

江妃的引证解释是:⒈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引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於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艤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综合释义: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於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艤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江妃[jiāngfēi]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也称为「江斐」。汉语大词典:亦作“江婓”。传说中的神女。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于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晋左思《蜀都赋》:“试水客,舣轻舟;娉江婓,与神游。”宋杨万里《江水》诗:“江妃将底药,软此千里玉?”清厉鹗《折桂令·浩然巾》曲:“分明是江妃后尘,又猜疑孟浩前身。”国语辞典: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江妃[jiāngfēi]⒈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辞典修订版:相传为出游于长江、汉水间的两位女神。见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也称为「江斐」。其他释义:1.亦作'江婓'。2.传说中的神女。 繁体是:江妃。 注音是:ㄐ一ㄤㄈㄟ。 拼音是:jiāng fēi。 结构是:江(左右结构)妃(左右结构)。 简体是:江妃。

关于江妃的造句

1、南平王铄妃不从,遂杀其三子,裸鞭江妃一百,而复强淫之。【***造句***】  

2、南平王铄妃不从,遂杀其三子,裸鞭江妃一百,而复强淫之。【******江妃造句】  

3、舜帝勤政而死,二妃追寻到达湖南,居于潇湘,死于江滨,故又称湘妃,又称湘夫人、湘君、湘灵、湘女、江妃。  

关于江妃的词语

汉宫妃  九江长江大桥  淬妃  洛妃  丽妃  妃呼豨  皇贵妃  梅妃  杨贵妃  储妃  

关于江妃的成语

长江天堑  共饮一江水  半壁江山  澄江如练  船到江心补漏迟  取青妃白  闯荡江湖  潘妃宝钏  倒海翻江  得江山助  

江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亦作“江婓”。江妃[jiāngfēi]⒈亦作“江婓”。基础解释:亦作“江婓”,江婓是一个汉语词汇,亦作“江妃”。传说中的神女。

关于江妃的诗词

《江妃怨·惊鸿舞歇鬓鬖髿》  《咏双莲·江妃瑟里恨沈沈》  《过江妃村·金枣银蚕葬故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