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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

来源:华拓科技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7月15日在北京发布了《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增至31.8%。《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经突破4亿关口,达到了4.2亿,较2009年底增加360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与2009年底相比提高了2.9个百分点。在当今网络大行其道的年代,“网络红人”已经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然而他们之中有这样一个群体———仅仅是以与众不同的“丑态”博得人们的关注。从“芙蓉姐姐”到“凤姐”等,他们以网络为传播途径娱乐自我、娱乐他人,在社会中迅速走红。他们常常以出丑为娱乐,并受到亿万受众的追捧或谩骂,和广大受众一道以网络为媒介搭建了一座虚拟的“互动舞台”。从传播与文化的角度分析,作为丑角的这群网络红人不仅仅是一个群体的代称,更是一类社会文化的表征。

借助网络传播的强势效能,并通过对社会议程的干预和引导,他们总能激荡起争鸣狂潮,并通过争鸣确立自己的“榜样”或“反榜样”姿态,继而影响到人们的价值观念。毫无疑问,这些网络红人已经构成了一种不得不关注的现象。2005年8月1日,在百度上输人“芙蓉姐姐”一词进行搜索,结果共找到相关网页约313万篇,数量相当地可观。“芙蓉姐姐”现象的出现是传播生态在不断演变的一种体现,在此,新兴的网络媒体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互联网,就没有“芙蓉姐姐”。正是借助了BBS、个人网页、博客等网络传播形态,“芙蓉

姐姐”才被我们所注意和认识。“芙蓉姐姐”现象作为不断推陈出新的网络传播的产物,有必要从传播学视角进行解读。

2009年11月,上海陆家嘴金融中心出现了一位征婚女,在她散发的征婚传单上列出了许多苛刻的征婚条件,随即这位叫罗玉凤的征婚女开始受到媒体的关注,并且在3个月后成为了网络红人。罗玉凤征婚事件原本只是一则局限在上海的地方性新闻,但它最后却引起全国性的关注,罗玉凤本人也成为了网络红人。网络上也出现了关于这一事件是否经过“幕后策划”的质疑声,大白于天下之后,可以看出,这一事件的发展的确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网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最早捧红罗玉凤的是一档电视节目,但最后成就罗玉凤的却是网络,以至于使罗玉凤成为“网络红人”。通过这一事件,网络强大的传播效应又一次展现在大家面前,该事件也成为网络传播效应的又一经典范例。

网络红人”的成名过程通常并不曲折,网络传播的高速度和广范围使他们往往一夜成名。“红人”们如天际划过的流星,层出不穷,出现得快也消失得快,人们很快就会关注下一颗流星,从而淡忘之前的那一颗。这一现象正折射出当下社会文化的特质。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在《社会的麦当劳化》一书中指出,速食餐厅的准则正逐渐支配社会的诸多层面,包括文化在内的生产都开始重量而不重质,快速生产并快速消费。而这种快餐文化的深层原因则是后现代审美倾向的流行以及消费文化的兴盛。后现代的最突出特征就是消解中心,推崇多元,受众不再一味追逐传统的明星,而乐于关注挑战传统的非

主流人物。从自暴隐私的木子美到自恋至极的芙蓉姐姐、口出狂言的凤姐,无一例外,每一位“网络红人”都具有反抗传统、拒绝主流的特质,自然也就极易吸引受众。但这些看似非主流的人物最终都难免要归入主流,一旦成名,“红人”们总要重归传统媒体,在受众看来,他们不再特立独行,不再可爱,“红人”也就难以再红了。消费文化时代的人们不再简单追求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不断追逐被媒体、广告商等刺激起来的各种欲望的满足,人们消费的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所体现的符号价值。人类已进入消费社会,“网络红人”也已成为受众消费的对象,网民通过关注“网络红人”参与社会话题讨论,从而标示自己的时尚。媒体也通过报道“网络红人”积聚人气。 罗玉凤事件从地方性事件到全社会焦点、从“普通”到“轰动”的

完整过程,

如今“,罗玉凤”事件已经被确认是又一次网络策划“,信凤姐,得永生”等流行语再次重复着之前“螺旋式扩散“的模式。

因此,单单依靠网络的力量只能做到使某一话题进入大众传媒渠道,至于这一话题是否会为网民所关注乃至后续产生轰动的效应则不完全取决于网络。罗玉凤征婚事件很早就出现在网络上,甚至某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还专访了罗玉凤,但是罗玉凤的走红却在两个多月以后,这一现象只能由传播效应产生过程中对传统媒介的运用来解释。

网络新闻事件并不是单纯由网络媒介掌控的简单形式,而是综合了传统媒介的互动过程。虽然有些新闻事件发端于网络,而且表面上看是自发产生的,但实际上背后无一例外都有缜密的掌控过程。网络传播掌控的复杂性无疑大大超越了传统媒介,它扩大了新闻事件的流行范围,也提高了新闻事件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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