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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拓科技网
黄南藏族自治州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加快

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8.10.08

• 【字 号】黄政办〔2018〕155号 • 【施行日期】2018.10.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宏观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加快推进产

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州各委、办、局:

《黄南州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8日

黄南州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州工业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根据《青海省关于推进各类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青政〔2018〕1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五四战略”“一优两高”战略和我州“三区建设”战略的具体措施,对于优化经

济发展环境和资源配置、扩大招商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全州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州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先后规划建设了河南县有机畜牧业产业园、泽库县生态有机畜牧业产业园等绿色产业园区,对创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与省内其他先进市州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发展慢、规模小、档次低、同质化和带动能力差,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定位不明确、园区管理不灵活、运行机制不够市场化、投资环境不够优化等。当前,经济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没有园区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就难以实现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全州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加快产业园区整合优化的紧迫感,把改革和创新园区经济发展摆到突出位置,瞄准大目标,树立新观念,抢抓机遇、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更大的气魄、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奋力推动园区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着力推动我州“三区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量提质为目标,以促进“两化”融合、产业聚集为重点,按照“布局统一、资源共享、产业集中、功能互补、做大规模、联动发展”的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发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招商,理顺机制,积极将黄南州打造成全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并在全州范围内构建资源共享、空间互补、协调发展的“一区四园”格局,将产业园区打造成全州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带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打破行政区划,破解机制障碍,理顺园区管理,创新园区运营模式,强化园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协调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各类园区发展,优化全州园区布局,健全园区产业体系,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加快培育形成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技术、品牌、质量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形成有序推进、错位发展、协调互补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坚持开放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兰西城市群等国家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深化与天津市、国家部委和央企的全方位交流合作,全面参与、加强区域产业合作,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坚持共享发展,建立园区和地方一体化经济发展机制,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以省上鼓励青南地区在三大工业园区设立“飞地”的机遇,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构建区域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城乡、产业、生活和生态功能相互渗透与融合。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改革和创新发展,全州工业产业园区得到科学的整合重组优化,管理机制明显理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人才集聚优势明显扩大,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绿色发展进程明显加快。构建起三次产业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发展的新格局,培育形成若干先进产业发展集群,园区经济成为我州增长动能加快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支撑。

到2020年,全州产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达1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达到8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4亿元、年均增长5%。全州各类产业园区生产总值占全州GDP比重达到8%以上。到2022年,园区GDP达到15亿元左右,占全州GDP比重达到15%左右。培育十亿元园区1个,亿元园区3个。园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范围之内。

三、统筹优化工业园区形态和布局

(一)明晰园区发展定位。园区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注重提升效益质量,突出生产功能,科学规划功能布局,优化整合现有各类园区,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的道路。园区建设要突出发展生态有机农牧、生态水、文化旅游、轻工业等产业,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机制创新的先行区,成为本地区现代农牧业、轻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发展目标,到2022年,创建省级园区1个,州级园区4个。

(二)实施园区优化整合。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打破行政区域,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一县一园区”的原则,对各县工业产业园进行整体规划、统一布局,整合区位相邻、相近或同质化的园区,强化区域分工协作,促进产业园区联动发展、错位发展,力争形成资源共享、空间互补、协调发展的符合黄南实际的产业园区体系。规划建设“一区四园”〔一区,即全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四园,即依托三江源自然品牌优势,按照瀞度生态水同类品质,加大开发力度,谋划建设生态水产业园(河南县);将河南、泽库两县有机畜牧业园区进行统一布局规划,做大规模,增强总量,谋划建设有机畜牧业发展产业园(泽库县);以热贡文化聚集区为重点,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热贡文化产业园(同仁县);将正在谋划建设的同仁

县轻工业园和在建的尖扎县三江源生态产业集中园进行统一谋划布局,统一规划建设绿色轻工业园(尖扎县)〕。同时,大力发展饲草、蒙藏药等产业集群。依据省上鼓励青南地区在省三大园区设立“飞地”的机遇,稳妥推进“飞地园区”建设。被整合园区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分成。

(三)规范园区设立升级管理。根据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各类园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工业园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建设各类产业园区。按照园区审批、备案、升级程序,做好园区的设立升级管理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升级一个”的原则,将生态水产业园、有机畜牧业发展产业园、热贡文化产业园、绿色轻工业园升级成州级园区,力争到2022年将黄南州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建成省级产业园区。 四、着力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步伐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技术、管理、业态及模式创新,加速产品换代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到2022年,企业建立研究开发中心的比例达到5%以上。引进大专院校共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3家,培育科技服务机构2家。重点开展有机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水系列产品研发、热贡艺术品新业态开发、高原中藏医药开发与利用、冷水鱼养殖等方面的技术攻关,推动园区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继续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落实好科技型企业财政税收奖补。支持各园区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专家工作站等创新主体,提高科技攻关水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州县设立园区发展专项基金,通过一次性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向

产业链完整、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利用比较优势,注重园区主导产业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避免低层次同质化建设和发展,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招商引资、统一开拓市场、统一品牌打造,全力打造具有黄南特色的园区,使园区成为区域发展重要的增长极。生态水产业园要以青海聚能活力源饮料有限公司为主导,进一步加大与当地企业和内地有实力企业水源联合开发力度,分层开发中高端及一般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重点生产矿泉水、天然含气苏打水、气泡水、化妆用水、母婴水、特定礼仪用水和饮料等。主打“生态”招牌,集中打造瀞度品牌,争取将园区打造成青海省集研发、生产、销售、物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水产业核心基地。有机畜牧业发展产业园要坚持集约化、有机化、品牌化的方向,以强化空间分布为先导,整合优化泽库、河南两县有机畜牧业资源,加强基地建设,完善产业链配套,主要生产经营牛羊肉、奶制品、生物制品及人生果、黄蘑菇等特色产品精深加工等。主打“有机”招牌,重点打造西北弘、阿米雪、叶堂等品牌,培育青海省及兰西城市群重要的生态有机牛羊肉和奶制品精深加工、销售基地。同时,统筹各县中藏药资源,在此园区中以“园中园”的形式,统筹建设中藏药材产业园。热贡文化产业园要实施多元化文化产业与旅游联动发展策略,加快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世界唐卡小镇等建设,促进唐卡、堆绣等热贡艺术品从原料到绘制、加工的精细化分工、协作,发展原创动漫、数字游戏、数字新媒体、热贡唐卡创意等新业态。主打“热贡”品牌,重点发展唐卡、堆绣、泥塑等,打造世界唐卡之都和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绿色轻工业园要坚持“高新轻优”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特色农产品、冷水鱼产品精深加工、民族特色用品制造、民族旅游工艺品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积极承接中东部地区转移产业。主打“绿色”招牌,重点打造黄河魂、五彩神箭等品牌,打造区域性绿色轻工业发展示范区。

(三)推动实现绿色循环发展。积极推进园区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措施,优先支持园区完善污水处理、固废集中处置、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技术与管理升级,有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鼓励园区内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引进节能环保技术,主动转型升级。

(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整体规划,筹资加大投入力度,补齐基础短板,力争在2022年实现“九通一平”(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处理、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有线电视管线和土地平整),积极推行“新九通一平”,即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和面向21世纪的新经济平台。园区新建道路要按规划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讯网络架空线入地工作。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建设智慧、智能园区。加强仓储、物流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鼓励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统筹地下地上有序开发,实施“零增地”改造。加强园区企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扩大经济技术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依托与天津市、国家部委、央企对口支援帮扶的机遇和与海西州建立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借助天津市和海西州等在新能源开发、生物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工作对接,开展相关产业合作可行性研究,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加强新能源产业合作,与海西州达成光伏、风电产品直购协议,加快实施一批风能电站、太阳能光伏和光热互补等项目,促进我州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争取参与海西州新能源产品生

产加工环节,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生物医疗产业合作,开展生态农产品精深加工、牦牛乳、血清等生物制品、中藏医药药用生物资源、极草、人参果等高端医用、康养制品研发,积极延伸产品链,提高附加值。加强飞地经济合作,争取天津市在我州或省三大工业园区设立援青“飞地”经济园区,开展新能源、生物技术、动植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方面的产业帮扶、合作,建立合理的利益分成机制。同时,争取天津市、国家部委和央企参与我州园区建设,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人才、资金、项目向产业园区倾斜。 五、改革创新工业园区管理

(一)加强工业园区组织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园区产业的管理和指导,州级设立生态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州分管经信工作的领导兼任,配备常务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实行全员聘用制(或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场所,实行在州职能部门增挂园区管理机构牌子的工作机制,统筹研究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产业园区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整合优化后的各县园区设立园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州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县分管副兼任,落实工作人员编制(可实行全员聘用制),与各县经信部门合署办公,设专职副主任。适时稳妥推进园区党工委建设。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园区管委会更多的管理权、决策权、自主权,除国家规定由省级或省级职能部门审批事项外,各部门要将能够赋予园区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园区,做到“应放尽放”,对不能下放的授权园区代为办理。园区企业需由所在地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报送省级部门。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由园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园区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效率,鼓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园区管

委会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管,相应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积极探索园区综合执法,由依法授予行政执法权,推广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统一联合、一次执法。加快制定园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监管清单,加强对园区的业务指导,提高园区业务承接能力,对园区出具的审批文件州内各相关单位应予以认可。

(三)探索人事制度改革。赋予管委会用人自主权,以有机畜牧业发展产业园为试点,实行领导任期制、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支持园区对管委会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档案封存,实行全员竞聘,全国招聘,干部能上能下,形成竞争激励相结合的用人制度。从公益性岗位中为每个园区安排工作人员10名,由园区自行设岗定责进行管理。引进天津市园区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到各产业园区挂职,促进园区规范管理和发展。允许园区自主制定人才引进,积极引进对园区发展“管用”的各类紧缺人才。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培养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技能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创新人才引育、评价、流动、激励、服务机制。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对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探索实行园区管理层干部年薪制。支持园区管理人员到省内或沿海发达地区园区挂职学习交流。建立园区发展容错纠错机制。 (四)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园区运营模式。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或者逐步把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或专业化团队管理,享受园区相关。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鼓励通过PPP模式进行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社会资本在各园区中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对于区域合作、政企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共建各方应理顺管理关系,建立合理的投入、运营、分配机制。以州投资有限公司先期入股、后期退出的方式或

成立园区发展公司,加大对园区经济投资力度,推动产业化项目落地。探索园区产业股权持股形式或发展资本主导的产业园区,培育、发展国有经济,增强地方财力。对国家和省、州重点支持的企业,对投资扶持资金,在企业成长期(1—5年内)以占股形式参股,但不参与管理和分红,待企业具备一定的能力后,有序退出股权。

(五)提升招商引资效率。认真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政〔2017〕70号)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项目)税收优惠、土地供给、资源配置、项目补助、融资服务等各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建立园区企业孵化基地,对新入住在3年的孵化期内的企业从税收、土地使用、厂房租赁等多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创新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方式,注重以商招商、技术招商和“互联网+服务”招商,推动招商主体多元化,开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合作招商,提高招商质量和效率。依据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有机农牧业、生态水产业、热贡文化旅游业、民族用品加工、中藏药等产业延伸项目、综合利用项目、补链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物流项目,利用各种招商平台,瞄准行业尖端技术和领军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招商工作。引入一批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团特别是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参与我州资源开发、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招商引进的企业、项目,根据行业属性重点在各大园区进行摆布。开展重资产招商,园区代建标准化厂房、代购生产设备、提供员工公寓等配套设施,吸引龙头企业轻资产“拎包入驻”。探索实行企业技术入股、厂房、设备、土地入股等多种合作模式。各县要统筹解决好园区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

(六)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用能符合区域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要求,污染物排放在区域评价允许限值内,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项目,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产业项目,试点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

诺制。探索创新以指引、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失信严厉惩戒的“不再审批”和“零等待”管理新模式。对于未完成承诺事项的,项目不予通过联合验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企业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 六、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发展保障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州产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依据园区发展重点,逐步加大州级各类扶持资金切块下达规模,赋予园区统筹使用资金的自主权。设立园区发展基金,加大园区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投入力度。探索创新园区财政管理模式,根据园区上年度经济贡献情况,视财力逐步加大对园区奖励扶持力度。

(二)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州内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资金支持。建立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鼓励各园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续贷过桥资金等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扶持资金池。改善园区融资环境,建立完善园区担保体系和机制,争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项目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给予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加强科技与金融融合,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允许园区以阶段性持股方式参与优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园区建设,将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划拨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强授信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园区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参与园区建设的有效形式。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青海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青政〔2017〕43号)以及国家有关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

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涉企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确保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对园区企业网络使用费给予优惠,协调推进园区大用户水、气、热进行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园区增量配电、售电侧改革等试点,对园区供电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用户,不受用电量,均可按自愿原则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园区新投产大工业用户,在试生产期间基本电费按实际运行容量收取。

(四)优化园区土地资源配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重点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用地。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产业园区用地。对园区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园区内工业和工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同一宗地只有一个用地意向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结果在有效媒体和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对新兴产业项目,可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提高园区平均容积率,优化内部用地结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基准地价按当地基准地价的80%执行。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加大对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园区企业退出机制,企业闲置土地一年的进行处罚,闲置2年以上的进行收回。

(五)强化环保安全监管。要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总量控制和准入环境管理,强化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与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联动,推进园区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果落地。园区应建设完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

水集中处理回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以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应急监测系统,支撑园区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工作。园区及区内企业要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相和谐。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六)完善园区考核。建立园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园区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园区各项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将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投资、生产总值、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指标量化纳入考核范围。园区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对考核结果好的园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园区,予以降级或撤销。将园区建设纳入对各县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当中。 (七)建立园区统计体系。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园区统计体系,将园区的开发程度、产业集聚度、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率、带动就业能力、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低碳发展、社会效益、债务风险等指标全面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并将有关数据增加录入统计局月度统计报表供各县、园区和部门使用。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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