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智飞生物拟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一、智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58号于⒛10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37.98元,募集资金总额l,519,⒛0,000,00元净额为1,433,⒛2,947.85元”文核准,智飞生物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以上募集资,超计划募集资金807,821,347.85元金己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⒛10年9月16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7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公司⒛11年3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及⒛11年3月30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61,GB8,700。OO元投资“AC lib疫苗产业化项目”。此次计划实施后,剩佘超募资金46,132,7.85兀。二、智飞生物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⒛11年4月25日,智飞生物与美国默沙东公司签署了关于“默尔康、纽”莫法两种疫苗产品的市场合作协议。随着合同的履行,包括产品采购和市场推广等工作的快速展开,公司流动资金出现较大资金缺口。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各忘录第l号¨超募资金使用(修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智飞生物实际经营需要和财务情况,公160,0OO,0OO.00元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从而为合同的良好履行和公司扩大的经营规模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本方案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承诺本计划实施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其剩余超募资金286,132,⒄7.85元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围绕主业,合理规划,以促进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尽快确定并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三、智飞生物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审议程序⒛11年6月13日,智飞生物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且全体董事同意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四、宏源证券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宏源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智飞生物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16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己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各忘录第l号一趱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智飞生物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资金投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宏源证券同意智飞生物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策而吴 晶窜冫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