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党员“先锋创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抓好党员“先锋创绩”相关工作的落实,切实执行好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请各党(工委)对照上犹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上办发[2012]35号)要求,于近期进一步完善好如下工作:
1、本党(工)委的具体工作方案;
2、党员“先锋创绩”承诺书、党员“先锋创绩”申报表的收集和整理;
3、党员“先锋创绩”公示表、党员“先锋创绩”定绩表的制作和使用;
4、开展好相关活动; 5、完善好其他相关资料。
上犹县委组织部 2012年8月31日
附:1、党员“先锋创绩”承诺书;
2、党员“先锋创绩”申报表; 3、党员“先锋创绩”公示表; 4、党员“先锋创绩”定绩表。
党员“先锋创绩”承诺书
姓名 职务或职业 所在党支部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党员“先锋创绩”承诺 事项 (签名) 年 月 日 党支部审 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党员“先锋创绩”申报表
性姓名 别 所在党支部 党员“先锋创绩”自评 承诺事项: 完成情况: 职务或职业 基本项目 自评得分 加分项目 合计 申报时间:
党员“先锋创绩”公示表
党支部 年 月 日
姓名 党员创绩完成情况 初评得分 初评等次
党员“先锋创绩”定绩表
党支部 年 月 日 姓名 职务或职业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党员“先锋创绩”民主评议情况 民主评议得分: 自评得分: 党支部 审 定 意 见 党支部审定得分: (盖章) 党支部审定等次: 年 月 日 注:此表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