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维修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器具的维修管理,减少异物隐患,特制定本规定,对工器具的维修过程实施规范管理: 一、检查
1. 工器具在发放前和回收时由清洗间人员对工器具的完整性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检出,明确标识,单独存放。
2. 部位品管每小时对清洗间检查一次,对于破损工器具的检查情况
进行抽查。
3. 品管部每周六组织对各区域工器具进行专项集中检查。 4. 上述检查检出的工器具,由洗刷间人员视工器具破损的严重程度
分别给予现场维护、送外维修或废弃等操作。 二、维修
1. 需要送外维修的工器具由洗刷间人员每天班后送往保全科。 2. 保全科维修人员对工器具进行维修时,将维修后的工器具表面手
工进行清理,并对焊接部分进行相应的打磨。 三、返回车间流程
1. 维修后的工器具由清洗间人员每月1号、15号去保全科领取,领
取时先对工器具表面的异物附着情况进行检查,并用清水冲洗。 2. 清洗后的工器具在下午4-6点进入车间,在进入车间前由品管进
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不合格的重新清洗。 3. 工器具进入车间后按照工器具的清洗消毒流程重新消毒后投入正
常使用。
4. 部位品管对维修后的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过程重点跟踪检查,特殊
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领用维修后的工器具时,需经品管科长以上人员批准,由品管人员全程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