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5、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25、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来源:华拓科技网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根据劳动部文件中、劳安字[1991]8

号文,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

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厂实际情况。为了使我厂起重机械管理有章可寻,避免因起重机械故障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太原第一热电厂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凡我厂(含多经)起重机械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二、起重机械应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有关技术要求。 三、需要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应报请安监部门同意。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和签发的安全操作证。 五、起重机械须有省、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方可使用。

六、起重管理单位须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有下列内容: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管理单位须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如下: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八、起重机械应实行年检、月检、作业前检查。

(一)由安监科负责联系劳动部门进行年度检查(详见第十条); (二)由机械管理单位负责月度检查;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三)操作人员负责作业前检查。

1、各类极限位置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装置的安全检查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九、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联系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十、应用起重机械应作下列监督检验。

(一)一般要求;

1、标牌、额定起重量标志; 2、作业环境; 3、档案资料。

(二)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

1、桥架、臂架、塔架、升降机导轨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及其连接; 2、司机室;

3、平台、走台、梯子、栏杆。

(三)机构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和电葫芦的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等机构的安全性能,其中的主要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等吊辅具、卷筒、滑轮组、制动器、开式齿轮、联轴器、车轮及钢轨等;

2、电梯和升降机的机房、井道、轿厢和吊笼、层站、底坑及围栏、对重、曳引装置和钢丝强滑轮组,导向装置、缓冲装置、传动系统。

(四)液压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2、平衡阀、泄压锁、管路及其连接; 3、操纵及控制装置。

(五)电气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馈电装置; 2、保护装置; 3、控制装置; 4、导线及其敷设; 5、照明、信号; 6、接地、绝缘。 (六)安全防护装置:

1、起重机和电葫芦安全防护装置检验重点:各类极限位置器,起重量器(超载器),幅度指示器,防止吊臂后倾装置,缓冲器,夹轨钳和锚定装置,防倾翻安全钩等;

2、电梯和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监督检验重点:超速保护装置,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对起重机械防止超速或断绳下落装置(井道底坑有通道时),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轿厢慢速移动措施或装置,安全窗(门),停止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 (七)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

在用起重机械,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可只做空载和额定载荷试验,其中额定载荷试验可两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安装和重大修理质量校验,其运行和载荷试验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

十一、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人员,按严重违章考核,对因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