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区间测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
GB/T 21255-2007 机动车测速仪
GA/T 16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GA/T 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832-2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
3 术语与定义 GA/T497、GA/T8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区间测速 point-to-point speed measurement 检测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的方法。
3.2 测速区间 road section for speed detection 两个相邻测速监控点之间的路段。
3.3 区间行驶时间 travel time between two points 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时间。 注单位为秒。
3.4 平均速度 average speed 测速区间距离与区间行驶时间的比值。 注单位为千米每小时。
3.5 违法时间 traffic offence time 违反限速规定的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的时间段。 3.6 违法地点 traffic offence location 违反限速规定的机动车通过的测速区间。 3.7 车辆图像捕获率 capture ratio of vehicle image 所记录的有效车辆数与实际通过车辆数的百分比。 [GA/T497-2009,定义3.7] 3.8 全景特征 panorama feature 包括机动车全貌、号牌、颜色、车型及显著地理特征。 [GA/T832-2009,定义3.4] 4 一般要求 4.1 测速区间 测速区间应设置在恒定限速值的路段。
4.2 告知标志 实施区间测速的路段应在起点前方200m~1000m处设置预告标志并在起点和终点分别设置起点标志和终点标志样式参见附录A。
5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功能要求
5.1 组成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由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通信网络、中心控制设备及软件等组成。
5.2 信息采集 具有实时采集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车辆信息及全景特征图片的功能。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大于等于95%。采集信息项见附录B表B.1~表B.3
符合GA/T16的要求。
5.3 号牌识别 具有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功能。号牌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833的要求。
5.4 时钟同步 具有与北京时间同步的功能。
5.5 平均速度计算 具有计算机动车区间行驶平均速度的功能。
5.6 限速值判定 具有自动依据车辆车型判别限速值的功能。
5.7 违法行为甄别 具有自动甄别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功能。违法信息项见附录B表B.4
符合GA/T16的要求。
5.8 图像取证
5.8.1 图片数量 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至少各采集一张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系统还应将采集的图片自动生成为一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
5.8.2 图片信息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应包含测速区间名称、距离、驶入时间、驶出时间、平均速度、限速值等信息。
5.8.3 防伪信息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防伪信息GA/T832的要求。
防伪信息应符合
5.8.4 存贮格式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存贮格式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5.8.5 图片质量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且能满足人工确定
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号牌颜色等要求。
5.9 查询统计 具有机动车区间通行特征、违法行为、测速监控点及测速区间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5.10 联网应用 具有与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联网应用功能行信息及违法信息上传的功能。
至少包括区间通
5.11 误差 误差范围如下
a) 区间距离不允许有正误差
b) 24h内计时误差不得超过1.0s
c) 平均速度误差应符合GB/T21255-2007的要求。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区间测速告知标志
A.1 区间测速告知标志
A.1.1 区间测速预告标志 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前方路段开始区间测速度标志配合使用。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
与速
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
GB5768.2-2009中7.2.5.5的规定如图
A.1所示。
A.1.2 区间测速起点标志 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此处为区间测速起点。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图
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2-2009中7.2.5.5的规定如
A.2所示。
A.1.3 区间测速终点标志 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此处为区间测速终点。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图
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2-2009中7.2.5.5的规定如
A.3所示。
。
A.2 全程区间测速告知标志 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前方道路实施全程区间测速速度标志配合使用。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合GB5768.2-2009中7.2.5.5的规定如图A.4所示。
与
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
A.3 区间测速告知标志制作图示例 区间测速告知标志制作示例见图A.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信息项
B.1 测速监控点信息 测速监控点信息项见表B.1。
表B.1 测速监控点信息项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监控点编号
监控点名称
监控点地址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行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