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理科教育 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方法
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方法
马继刚 赵 莉
(四川大学 教务处 四川成都 6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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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围绕实施学分制这一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问题,介绍了四川大学学分
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制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需要注意的问题,旨在以四川大学为个案对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制定进行有益的探索。关键词 学分制 指导性教学计划 原则 方法中图分类号 G211 文献标识码 A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是当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强烈地意识到,教学计划是创新人才培养中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因素。鉴于此,四川大学于1994年便开始修订教学计划并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进行了尝试性的改革,1999年再次修订了教学计划并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提出了实施学分制的构想,并在此基础上于2001年正式实施学分制。历时2年多的学分制改革实践已初步地彰显了其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中,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是我们在实践学分制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的内容。本文以四川大学制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实践为例,尝试对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原则、方法及相关问题做一探讨。 一、制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1体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的原则
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体现高等教育多层次质量观念,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只是最基本的要求,鼓励在学生达到基本要求之后个性化发展。将大学本科教育作为学生“终身学习”的一个阶段而不是学习的终点,加强基础。适当增加了大学英语、大学数学的学时和学分,并且分层次开设大学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分为3个层次,大学数学分为4个层次,大学物理分为5个层次,学生可以选择高于基本层次的课程修读。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更大的自主学习空间。
21整体优化课程体系的原则
运用系统论的观点与方法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科学地处理各类课程及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从每门课程看,都有其自身的内容体系,但对每门课程的优化决不等于对整个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单门课程的优化应服从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即根据培养目标,建立融合贯通、密切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课程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同时鼓励学院建立院级平台课程,包括实验课程平台。减少课程时数,创造宽松的
Ξ收稿日期 2003—12—19作者简介 马继刚(1958-)男,山东青州人,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和数学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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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理科教育 2005年第1期
(总第59期)
环境,让学生主动、自觉学习。
31文、理、工、医分类指导与利用多学科综合优势打通学院壁垒相结合的原则
我校本科专业118个,涵盖除教育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在指导性教学计划指定中,不搞“一刀切”,原则上按文、理、工、医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但各学院在课程设置的时候,要求尽可能地多开出供其他学院、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并在本学院教学中广泛地接受其他专业学生选课。从2001年教学计划的制定开始,学校就明确规定:学分制的学生可以将任何其他专业开出的任何课程作为自己的选修课程。近三学期,我校跨专业选修人数为469人次,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
11关于修业年限的规定根据国家1998年颁布的专业目录,基本学制为4年的专业,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5年的专业,修业年限为4~7年。学生可以中途休学、停学,最长的休学、停学年限为2年。
21关于最低学分的要求基本学制为4年的文科类专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55~165学分,理科类专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65~175学分,工科类专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75~185学分,基本学制为5年的建筑学专业最低
学分要求为225学分,医科类专业的最低学分,根据基本学制和各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31关于课程的分类
将课程分为国家统一课程和学校计划课程。国家统一课程包括“两课”和国防教育课。学校计划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分比例不超过70%,包括校级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均为任意选修课,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修读,学分比例不低于30%。
41关于学分与学时的关系
理论课的基本要求为教师1学时的课堂教学,学生需要用3学时的课外时间吸收内化,其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以每周课堂教学1学时,1学期累计为1学分,即原则上17学时对应1学分;实验课根据实验的内容和要求17~34学时对应1学分;集中实践的环节如见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则根据实践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实践1~2周对应1学分。 三、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制的方法
11建立课程信息库
建立课程信息库是形成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础性工作,指导性教学计划的编制、实施,学生毕业审核均要以课程信息库为依据。在建立课程信息库的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第一,确定课程编码。我校学分制的实施,是基于网络化的教学管理系统,该系统对课程的管理是基于代码管理。因此,我们第一步的工作是对全校所有课程进行编码。我校的课程统一规定为8位编码,其中前三位为开课学院代码,第四至第六位为课程流水号,第七位和第八位表示该课程的学分数。课程代码与课程之间呈一一对应关系,即一门课程对应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对应一门课程。对于课程名称相同而层次不同的课程,如前面提到的大学数学等均作为不同的课程对待。
第二,建立各门课程基本信息。建立各门课程基本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选课时对该课程基本情况有比较全面的认识,避免盲目选课。经过多次完善,我校的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的中英文名称,面向对象,先修课程,后继要求,教材,参考书,任课教师队伍,考核方式,春秋学期开课情况,是否精品课程,课程内容等30条余信息。
21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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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理科教育 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各学院根据制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本框架,结合学院办学特色,拟定该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
31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订教学计划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学科领域专家、教授的参谋、咨询和指导作用,确保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质量,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按学科大类分组对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为慎重起见,校长办公会议对此轮教学计划进行了最后的审定。
四、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11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什么样的观念便会导致产生什么样的行为,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高教界在探讨高校教学改革问题时就鲜明地提出“观念转变是先导”。“先”者,从时间的序列上说明观念和行为之内在关系,“导”是从二者之内在联系角度突出了观念之于行为的导向性,决定着行为变革和发展的方向。事实上,观念与行为的内在规律性联系在当前的高等教育教学实践中确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变异”。这种“变异”顽强地表现为对科学的教育新观念较多地作视觉上的关注和理解,在具体的行为实践中却义无返顾地恪守着传统教育观念下的行为。因此,如何将教育新观念、新理念的内化到教学计划中,然后外显为新的教育教学行为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21教学计划的制定应结合学科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制定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别是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包括师资、课程、教室、设备资源等。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由原来学年制条件下以班为单位的安排教学改变为以单个的学生为单位安排教学,因此在对教学资源的要求上,比学年制条件下更高。因此,在制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时一定要注意充分考虑学校的资源能给学生多大的自我选择的空间,否则就可能计划制定出来了,但难以指导实施。
31指导性教学计划应突出弹性和灵活性
教学计划的制定,既要保证学生获得合格的专业训练,又要为学生拓宽知识结构创造条件,同时要为部分优秀学生留出充分发挥潜力的自由空间。在这一轮教学计划的制定中,我们除了将“选修课”定义为“任意选修课”,提高选修课比例外,还在必修课中引入的“选修”的概念,即:学生可以选择必修课修读的时间,任课的教师,还可以修读比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层次更高的课程。
41必修课程应自成体系,达到专业的基本要求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程为任意选修课,即学生可以选修,也可以不选修,因此要求必修课程自成体系,才能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但是在制定教学计划的过程中,个别专业由于种种原因,必修课课程体系庞大,为了将这些课程安排进教学计划,就将某些课程的先修课程安排在选修课中,这样学生为了完成某些必修课程,不得不选修它的先修课程,将任意选修课变相为必修课。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在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制定中出台了两项规定:第一,必修课程不能以选修课程为先修课程;第二,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能够达到专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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