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经济合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浙东办„2005‟6号
2005年度浙东经济合作区专业组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各专业组成员单位:
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联席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纪要,关于要“认真执行好合作区信息通报制度、专业组和浙东办工作考核制度”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专业组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浙东经济合作区联席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专业组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完成各专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注重绩效,激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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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区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工作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20分);
2、专业组组织落实情况。要求领导分工明确,组织网络清晰(10分);
3、专业组工作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要求制度健全完善,讲求效能(15分);
4、专业组合作与交流活动情况。要求开展活动经常,每年有1-2次大的活动(25分);
5、专业合作的调查研究、理论探讨情况。要求根据专业组工作实际写出1-2篇调研文章(10分);
6、“浙东经济合作区信息通报制度”执行情况。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属实,数据准确(10分);
7、开拓创新活动情况。要求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档次,逐步形成有影响的1-2个合作活动品牌(10分)。
三、组织领导
按照浙东办„2004‟10号文件要求,成立考核办公室,在合作区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年终考核工作。浙东办主任王光龙为考核办公室主任,四市联络员、浙东办人员为考核办公室成员。
四、考核对象及方法 考核对象:各专业组。
考核方法:考核采取平时了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年终考核程序:
1、各专业组牵头单位对照考核内容于11月20日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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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自查自评,并将“评分表”传真至浙东办;
2、听取专业组牵头单位工作汇报(有书面总结材料); 3、对照考核内容检查有关资料; 4、考核办公室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5、考核办公室向秘书长汇报和审定;
6、考核情况通报,并给评为专业组工作先进集体发奖牌。 五、考核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六、要求
1、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考核检查作为促进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平时记好台帐,做好年终总结。
2、明确职责,工作上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专业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履行职责,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客观公正,考核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从专业组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一刀切,公平公正,考核办公室要把考核的过程作为调查研究的过程、征求意见的过程、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的过程。
附件:2005年度浙东经济合作区专业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OO五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专业组 考核 实施意见
抄送:合作区秘书长、副秘书长,四市联络员。
浙东经济合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年 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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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浙东经济合作区专业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 合作区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工作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专业组组织落实情况。要求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动后能及时调整),指定职能处室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网络清晰(包括专业组成员单位)。 专业组工作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要求制度健全完善,全年工作例会2次以上并有记录,成员单位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讲求效能。 标准分 自 评 标准分分解 目标明确,方案具体 20 有计划,措施有力 有活动,成效明显 有总结,实事求是 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 组织网络健全 制度健全完善 全年工作例会2次15 以上并有记录 成员单位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讲求效能 得分 5 5 5 5 5 理 由 得分 考 核 扣分说明 所在市协作办主任意见 所在市 秘书长意见 1 2 10 5 5 5 5 3 4 专业组合作与交流活动情况。要求开展活动经常,每年有1—2次两市以上联手的活动。活动方案等资料齐全,活动成效明显。 每年有1—2次两市以上联手活动 25 活动方案及资料齐全 活动成效明显 10 5 10 5 5 4 4 2 5 6 7 有1—2篇调研文专业合作的调查章 研究、理论探讨情况。要求根据专业组工作10 调研文章贴近四市实际写出1—2篇调研实际对开展工作有文章。 指导意义 及时向浙东办上报信息 “浙东经济合作区信息通报制度”执行10 按时上报半年、年情况。要求及时上报,终总结 情况属实,数据准确。 专业组成员之间互相通报交流信息 开拓创新活动情况。要求在历年工作的有创新活动 基础上,提升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档次,逐10 效果明显,形成品年形成有影响的1—2牌 个合作活动品牌。 合计 100 5 5 100 8 注:1、自评得分及理由由专业组牵头单位填写后报浙东办;
2、考核得分及扣分说明由考核办公室填写,征求所在市协作办主任意见后报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