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0 —t t 。 。_譬 _ll~≯。 ≯ 蠢麓_ ≯ ¨1 _。≯..; 导向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促进林地的依法保护和利用 一其列入年度林业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制定出台《浙江省征占 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确保今年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面积控 制在国家林业局下达给我省的林地定额6000公顷以内,切实 、 各级要高度重视林地的保护和开发。林业既是国 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四、要严格把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关。对各类工程建 民经济基础产业,也是社会的公益事业。要完成上述两项使 命,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是根本,如果林地资源遭受严重破 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实行审核审批,这是森林法律法规赋予林 坏,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就无从实现。所以,各级必须认 业部门的法定职责。针对近年来存在的有些建设项目边批边 清林地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性,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林地,依法 建、甚至未批先建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对省以上 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积极支持林业部门开展工作,全力协调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级林业部门要提前介入,要逐步建立征 有关部门共同保护和开发林地资源,使有限的林地资源充分 占用林地预审制度,提高审核审批工作的主动性;二是根据国 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 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逐步 二、要加快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进程。编制林地 推行专家评审制度,保证所审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要 保护利用既是法律赋予各级的职责,也是依法保护和管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切实 理利用林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省林业厅(浙林资(2006) 34号)文件要求,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县级林 防止少批多占,随意改变用途等现象的发生。 五、要加大对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林业部门 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力争在2008年底前,全省 要定期组织开展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林地管理的法律法 除城区和平原县(市、区)外,所有县(市、区)完成规划的编制。 规,营造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 2010年底前完成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案件的查处,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要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根据“控制总量、依 事事有回音;要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未批先占、滥占乱挖等 法依规、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国家林业局总体要 非法破坏林地案件,特别对占地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 求,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将 大案件,要力排干扰,严厉打击,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审批程序可以简化 采集标准没有降低 国家林业局明确采集(采伐)国家一级 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的有关问题 7月10日,国家林业局发文(林策发(2008 3 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就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 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的有关问题作出通知。 该通知是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而发。通知再一次明确规定,禁止 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树木)。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以及因自然灾害死亡或造成严 重安全隐患,需要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树木)的,必须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以下简称《采 集证》),凭《采集证》进行采集。采伐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树木的,还应凭 《采集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纳入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需要运输的,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 理《木材运输证》。 25 ZHE m 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