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现象浅析
[摘 要]“带病提拔”现象影响极坏,危害极大。文章分析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从抓素质、抓程序、抓典型、抓追责、抓合力五个方面,提出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带病提拔”;对策建议
“带病提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拟对该问题发生的原因予以简要分析,并对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一、“带病提拔”原因分析
(一)制度虚设
近几年来,党先后出台了如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承诺、个人财产申报、重大事项定期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任期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促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一些监督制度存在先天缺陷,不配套、不具体,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更多的是,这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往往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形同虚设。当制度被束之高阁时,“笼子”关不住权力,“带病提拔”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二)用人失察
德才兼备是我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贯原则。但有的地方在p
(三)监督缺位
近几年来,虽然完善了监督制度体系,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但有的单位、部门权力高度集中,尤其是集中在“一把手”的问题依然突出。干部提拔过程中也不例外,往往也是“一把手”说了算。对“一把手”权力尤其是人事权的监督比较薄弱,存在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去监督问题。一方面,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群众难以有效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忽视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置之不理,不注意保护举报人,甚至还出现被举报者对举报群众打击报复,导致群众不愿通过一定的渠道去反映。监督的缺位,也给“带病提拔”者创造了条件。
(四)追责困难
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对责任追究、责任倒查等予以明确规定。由于“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客观存在“病症”认定难、责任主体区分难、责任行为确定难、责任追究落实难等问题,真正追究用人者失察失误责任的不多。有的地方没有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违规作出的任免决定,更不会对在用人上确有问题的干部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及时将严重违反规定且已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更是较少。因此,往往对“带病提拔”者处理比较到位,但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较少,一定程度导致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及少数干部“带病提拔”后却长期得不到查处。
(五)打击不力
基层纪检监察和机关对举报“带病提拔”的违纪违法行为重视不够,认为举报
线索可查性不强,或举报者身份特殊,阻碍较大等等不了了之,变相纵容和包庇了分子的犯罪行为。由于群众举报不及时查处,不仅会挫伤群众与斗争的积极性,而且还助长了者的侥幸心理,使其肆无忌惮地疯狂作案。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曾被群众多次举报,或被其他案件牵涉其中,但靠着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屡屡化险为夷。在职务升迁过程中,只要不被查处到,往往就能凭借关系网得到升迁机会,并形成一个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既得利益集团,从而加大了反难度。
二、预防“带病提拔”对策建议
(一)抓素质,坚持用人标准
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做到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公平公开,真正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突出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到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特别是处于敏感地带或敏感权重岗位,在干部任用时不但要讲能力与才干,更要讲政治素养与道德水准,任用人品好、本质佳的干部。对曾因经济问题东窗事发者,平时就较为贪心、屡教不改的,杜绝提拔重用,否则很容易走上职务犯罪道路。
(二)抓程序,规范用人行为
进一步规范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硬性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考察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以好的程序、好的制度把干部选准用准。在组织实施干部考察时,除认真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规定的考察程序外,运用多种考察方式,坚持定期考察与平时考察、谈话考察与实地考察、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确保广大群众
能够畅所欲言,多角度多层面多渠道地了解干部。注重考察干部的朋友圈、同学圈、同事圈和工作服务对象,对于那些品行不端、作风不正、经济有问题的干部,应该时时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更不能委以重任。
(三)抓追责,严肃用人纪律
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强化职责履行,抓好责任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选拔用人纪律。严格区分集体与个体责任、组织部门与责任、提名与考察任用责任、考察者与谈话对象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后果轻重、失职原因等因素具体确定直接责任人与责任内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约束具有人事权的领导行为,强化用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更加慎重地行使好干部选拔任用权力。
(四)抓典型,树立用人导向
把干干净净做事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充分挖掘身边正面典型,注重典型示范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以党的利益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经受住考验,抵制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任劳任怨,默默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坚决清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人,并通过召开剖析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以身边反面及灰色典型,警示干部要举一反三,筑牢防线,把好关口,警钟长鸣,确保干干净净干事蔚然成风,确保干干净净干事的人成为干伍的主流,打造一支过硬的干伍。
(五)抓合力,营造预防氛围
积极贯彻关于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的决策部署,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治。严厉打击“带病提拔”中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法律警戒、威慑作用,将职务犯罪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抓手,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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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文兴.加强干部监督要抓住五个重点时期[J].实事求是.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