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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售 合 同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乙 方向 甲 方购买 一次性防护口罩(以下简称“货物”) 事宜,达成本协议,相关具体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序号 1 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一次性口罩 规格 合计金额大写: 二、
质量与验收:
单位 只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小写:¥ 备注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甲方提供的一次性民用防护口罩,材质为两层无纺布加一层熔喷布,口罩内层不低于 克,中
间熔喷布不低于 克,外层不低于 克。规格尺寸约为 。
2、 乙方在提货前应确认产品数量、质量等相关问题,乙方完成提货后即视为默认合同约定产品达到相
关要求。
3、 执行标准:T/CTCA7-2019 三、包装
包装:包装规格为 片一小包,具体尺寸和样式以乙方确认稿为准。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甲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数量。
四、交货时间、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且支付合同约定定金次日内,甲方向乙方托运合同签订产品 2、运输方式:甲方联系物流运输,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收件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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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定金,即¥: 元,乙方在甲方物流托运前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指定地址发货。
双方约定甲方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六、其他
1、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指标、质量要求、交付时间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在提货时提出,完成交货后,甲方不承当相关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此争议提交安徽安庆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保全费及律师费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不成或不服仲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包括骑缝章和尾章)后生效,自完成提货后即终止。本合同扫描件和传真件均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整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