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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与变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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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与变革路径

谈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与变革路径

内容摘要: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迁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其内在的关键驱动因素,即流通改革、流通效率改革和资本使用效率改革,进而提出了:以流通创新、流通组织创新为主,以技术创新为辅的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路径,并归纳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 渠道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中流通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需求急剧增加,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表现在:一方面,流通渠道结构对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变化具有直接决定作用,进而对我国城乡农产品市场的繁荣程度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渠道效率对我国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具有直接影响,进而对农民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产生影响。虽然,过去二十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刻变革,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改革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由过去的单一化流通向多元化流通转变,形成了多渠道的流通体系及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但是,受市场机制下农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加、农产品生产布局不合理、农产品流通体系集中度低等因素影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整体仍处于成本偏高、效率偏低的低水平发展阶段,不仅使我国农业生产因制度变迁而获得的边际收益处于递减状态,而且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如何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加快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革,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城市消费需要,已成为我国学术界和相关部门研究的热点问题。

影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迁和深层次驱动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变迁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以主导为主的计划型流通渠道模式,这一阶段农产品流动渠道主要由国营企业控制,典型代表如“粮油专卖店”,价格的形成主要依靠指导或行政指令;二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时期,以农村经纪人、运销队伍、小商小贩为主的自组织型流通渠道模式,这一阶段消费者和生产者由市场带动进行直接交易、建立供求关系,农民自谋市场、自谋销路,典型代表如“农贸市场”,价格的形成主要依靠交易双方讨价还价能力;三是市场经济初期,以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的中介型流通渠道模式,这一阶段消费者与生产者是通过批发商与零售商这两层中介而建立关系,典型代表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这也是我国目前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但是由于其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环节过多、市场信息传导复杂,价格形成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了其引领农产品流通渠道发展的作用;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时期,逐步形成的以产销一体化为主的龙头企业和以集约化采购为主的商超企业为代表的资本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由于各参与主体资本化、组织化程度较高、对市场信息的掌握较全面,价格的形成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谈判能力和定价能力。

依据四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在我国的出现顺序,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变革过程可以归纳为:主导型流通渠道模式→自组织型流通渠道模式→中介型流通渠道模式→资本型流通渠道模式,而驱动这一变迁过程不断向前发展的深层次因素则包含以下几种:

(一)流通改革驱动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创新路径很大程度上也是农场品流通改革的演变路径,从最初计划经济下“统购统销”和“派购”流通渠道,到过渡时期的“统购统销+适度议购议销”的流通渠道,再到双轨制时期的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的“双轨制”流通

渠道,最后到深化改革时期以较为稳定的市场化流通秩序为主的多样化流通渠道。这表明:伴随着的逐步放宽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最终确立,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性手段的“计划”逐步退出而“市场”则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农产品市场开始发展由卖方市场进入了买方市场,使得计划经济时期以统购统销为特征的、单一的、僵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迫使其必须向多种流通渠道并存的、市场化的流通渠道结构转型。

(二)流通效率改革驱动

农产品流通效率主要包含时间效率和空间效率。一方面,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产品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逐步加大,生产和经营的收入预期非常不稳定,为了加快流通以降低市场风险,迫使农产品生产者寻求更具时间效率的流通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农产品需求则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等特点,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分配和运输,迫使农产品生产者寻求更具空间效率的流通渠道。因而,提升流通效率遂成为促进流通渠道变革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相对高效的中介流通渠道就是这一变革的重要产物,其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将农产品生产者组织起来,以克服传统农产品流通渠道由于组织化程度低、流通半径短而导致的流通效率问题,能够有效地改善供给与需求不对等的问题,提高农户的谈判能力和契约的稳定性。

(三)资本使用效率驱动

随着的逐步放宽和国家资本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逐步退出,多元化流通渠道的构建越来越依赖于流通市场中各种资本的投入,而随着渠道与渠道之间、渠道各经营主体之间竞争的激烈化和复杂化,资本所有者必然要根据流通市场中各项资源稀缺状况发挥自己的经营主动性以获得最大化的资本使用效率,因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发展过程

不可避免的出现渠道成员之间,乃至渠道与渠道之间,以资本和产权为纽带,不间断的优化、整合和重组过程。此外,为了维持渠道的稳定性,降低渠道风险,流通市场中掌握资本的渠道主体除了建立契约联系以外,也会通过资本输出形成各种形式的产权安排,以进一步稳定渠道关系。具体而言,农产品流通渠道中产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和集约采购的商超企业就是伴随着资本使用效率最大而逐步形成的,其通过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缩短农产品流通渠道以使得资本周转效率最大化、市场风险最小化。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路径探析

以市场诱导性变迁为主,强制性变迁为辅,形成流通渠道渐进式制度创新。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特征,即:一方面,依靠国家逐步放松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直接干预,转而围绕变革农产品购、销制度,采取完善价格机制、颁布相关的法规命令、措施等形式对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另一方面,依靠农产品流通渠道随着市场经验和技术等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自我演进,逐步建立多元化渠道将有限竞争引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通过诱导性制度变迁推动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不断提高。长期以来,强制性制度变迁始终占据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的主导地位,这种创新主体的单一性和随意性,容易使制度创新活动服从于局部利益, 甚至诱发旧制度的复归,这也是我国长期徘徊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管制”与“放松”之间的根本原因。诚然,这种强制性变迁,对我国当时脆弱的农产品流通经济而言, 能较为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缩短制度变迁的时间,弥补诱导性制度变迁缺乏创新激励的不足和高昂的交易成本费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应当逐步回归市场经济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要素分配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并辅之以强制性变迁,形成渐进式的流通渠道制度创新。

以优质资产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跨行业、跨地区的流通组织创新。一方面,我国目前

农产品流通渠道以“中介型流通渠道模式”为主渠道,例如:全国45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约7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但是由于渠道中介成员数量过多、规模层次不齐,导致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较低、交易成本高、流通时间长;另一方面,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高效率必须依靠现代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以其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和功能统筹战略成为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的绝对主体,然而我国农产品物流因受到现有农产品流通渠道状态的而非常复杂,从事农产品第三方物流的企业几乎不存在,即赖以提升物流效率、拓展增值空间的组织协调和专用资产投资主体是缺位的。

因而,随着市场逐步在农产品流通渠道资源配置、要素分配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提高流通渠道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就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的重要创新目标,即通过鼓励优质企业,包含渠道中介成员和物流组织,以优质资产和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引导,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大型农产品经销和批发企业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或同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联合。

最后,从技术创新的角度上看,由于流通技术滞后导致的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的分析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而实际上,就大部分农产品而言,从产品离开田地进入流通开始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损耗率一般超过30%,如此高的损耗率使得大部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在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等不断上涨的作用下居高不下。因而,在农产品流通渠道和组织创新的过程中,进一步促进流通效率提高的技术方向就是要提高农产品流通的加工率和技术含量,使农产品从散装化向包装化发展,从粗放化物流向集约化物流发展,从常温物流向冷链物流发展。通过流通包装化可降低由于散装销售导致的损耗率,而集约化物流和冷链物流则可有效降低农产品粗放式流通所产生的高损耗率,有效提高安全性并可成倍地延长新鲜度。

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的对策建议

破除资金瓶颈,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首先,加大和地方对农产品流通产业的专项配套资金投入,重点提高三个比重。即和地方财政预算中用于农产品流通建设的比重,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比重,信贷资金用于农产品流通周转的比重,并逐步将一部分资金改为基金的形式,保证资金支持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其次,积极引导和吸引金融机构、社会投资和外资流向农产品流通产业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资本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调节资金在流通各环节、各方面的分配。例如:充分引导包括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最后,加大税收减免力度,使得以服务为目的的中介组织免税费、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享受低税率,同时鼓励各类农产品中介组织和物流组织进行规模化、综合化的整合重组,以培育优势流通企业。

规范渠道管理,完善农产品流通制度环境,培育农产品流通供应链。首先,尽快组织编制农产品流通方面的各类相关标准,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农产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实现对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其次,抓好农产品物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物流用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方面,不仅要结合WTO规则,制订能够与国际同行业接轨的标准,而且要强化应用。最后,致力于培育农产品流通供应链,即施行以“物流中心”为连接纽带的一体化渠道模式。由于第三方物流的配送中心一般具有较大的规模与物流运作能力,一般可以同时为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多个上游环节及下游环节提供物流服务,所以通过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联结农产品流通供应链上下游环节,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形成一定的综合效应和规模效应,进而促进农产品物流向一体化、集约化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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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晓飞,田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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