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第一篇: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一、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视频、音频等记载存储的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及半导体等各类物品。还包括处理过涉密信息淘汰、报废的计算机硬盘、移动U盘等通信办公设备和各处室未经定密的公文草稿。
二、涉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经审核留存、存档外,其余的都应当及时予以销毁。
三、各处室领导为销毁涉密载体的审核人,各处室保密员为清理涉密载体的经办人,局领导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保密员负责清理。
四、涉密载体应当每半年清理一次,分别于当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送局办公室,由机要秘书签收集中统一保管。
五、办公室对清理回收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派专车、专人运到福建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销毁。
六、销毁涉密载体的登记、审批、交接、销毁等环节的记录资料,机要室应当长期保存备查。
七、禁止未经审批私自销毁涉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转送涉密载体;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作废品出售;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送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以外的单位销毁。
八、对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福建省涉密载体销毁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相关条款,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国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1、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必须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4、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5、用于记录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消退、销毁的登记簿,必须由保密员妥善保管。
第三篇: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
2、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
4、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
5、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6、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
计算机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 2、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单位指派专人管理。
3、严禁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
4、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数据拷贝到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
5、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连接互 联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移动存储介质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篇:17-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涉密信息及载体管理制度doc
合肥工业大学
计算机涉密信息及载体管理制度
(JGBM/W17-2012)第一章 涉密信息管理
第一条 涉密信息是指由涉密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进行加工、复制、处理的信息。
第二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涉密
信息复制、备份、归档、销毁等环节必须有审批记录;严禁私自使用软盘、移动硬盘、U盘复制涉密信息。
第四条 所有涉密文件的目录、文件名均应标明相应的密级标识,涉密信息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第五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六条 各类涉密介质内存贮的涉密信息要有正确的密级标识,应在文件目录、文件名和文件首页注明相应的密级标识;少数图形页面无法标密级标识的,可将密级标识标注在文件名称的后面。
第七条 涉密应用系统的软件、数据文件,应将密级标识标注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的后面,软件运行的首页和数据视图首页均应标注密级,标注密级标识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可以只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第二章 涉密存储介质管理
第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等存储信息的载体。
第九条 可移动的涉密存储介质必须粘贴密级标识(编号、密级、用途、责任人),并由军工保密办进行登记、编号备案。
第十条 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与非涉密介质混合保管,不使用时应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第十一条 涉密存储介质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使用。第十二条 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要如实纪录,涉密介质的复制、借阅、携带外出、销毁等必须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涉密磁介质、光盘损坏,不得自行销毁或请服务商修理,报废涉密存储介质时需要办理手续,在未销毁前,一律由军工保密办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 涉密存储介质的销毁应当在校军工保密办审批后由校保密办公室采取物理销毁措施,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第十五条 涉密存储介质不得用于涉密计算机之间或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
第十六条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五篇:涉密载体清理情况汇报
xxxx按照县保密办的要求,对本镇涉密载体进行了自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镇做到 “四个到位”,保证了保密工作不存漏洞,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镇及时召开了全镇干部保密工作会议,迅速传达了学习县委保密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明确检查工作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把这次清理检查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组织健全,工作到位。会后,镇随即成立了涉密载体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及时研究解决自查清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三是制度完善,贯彻到位。通过自查清理,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涉密载体使用登记制度》、《保密书签订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对涉密载体及保密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措施有力,管理到位。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涉密载体清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并将清理工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对清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严格追究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