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征求意见稿)
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天然气采收率、天然气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是评价油气开采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一)天然气采收率。
按照气藏类型、驱动方式和储层物性条件的不同,将气藏分为5种类型,不同类型气藏采收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
表1 各类气藏采收率最低指标要求
气藏类型 地层水 活跃程度 活跃 水驱 次活跃 不活跃 低渗透 低渗 特低渗 采收率% 40 60 70 30 14 (注: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4,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5,可动边底水体大,一般开发初期部分气井开始大量出水或水淹,气藏稳产期短,水侵特征曲线呈直线上升,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次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15,小于0.4,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25,有较大的水体与气藏局部连通,能量相对较弱,一般开采中后期才发生局部水窜,致使部分气井出水,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不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小于0.15,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05,多为封闭型,开采中后期偶有个别井出水,或气藏根本不产水,水侵能量极弱,开采过程表现为弹性气驱特征,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低渗透气藏储层平均渗透率大于1mD,小于10mD,水侵替换系数0-0.1,废弃相对压力大于0.5,裂缝不太发育,横向连通较差,
生产压差大,千米井深稳定日产量0.3万方到3万方,开采中水侵影响弱;特低渗透气藏储层平均渗透率不于1mD,裂缝不发育,无措时下一般无生产能力,千米井深稳定日产量小于0.3万方,开采中水侵影响极弱。)
(二)天然气回收率。 天然气回收率不低于96%。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共伴生资源,对应利用的凝析油、硫化氢、二氧化碳等要求应达到下列标准。
1.凝析油利用率达到95%。
2.含硫天然气硫化氢利用率达到95%。 3.二氧化碳利用率达到95%。 4.采出水处理利用率达到100%。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采收率以气田为计算单元,天然气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以油气开采企业(油/气田分公司)为计算单元。
(三)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气田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四)油气开采企业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
受资源禀赋、气藏条件和技术等客观条件达不到本指标
要求的,油气开采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论证、社会公示,核定其“三率”指标。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油气开采企业执行本指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监管。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天然气采收率。 1.定义
天然气采收率是指可采储量占投入开发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可采储量为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能够从气藏中采出的累计产气量。反映的是在现有开发技术条件下,天然气资源开发过程的开发水平。
2.计算方法
天然气采收率=可采储量/动用地质储量×100% (二)天然气回收率。 1.定义
天然气回收率:经过集输、净化等工艺处理后的天然气量占天然气工业产气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天然气回收率=天然气回收量/天然气工业产气量×100%
=(1—天然气损耗量/天然气工业产气量)×100%
天然气损耗量:在天然气集输、净化、储存等过程中,造成的全部天然气损失称为天然气损耗量。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1.定义
凝析油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凝析油质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凝析油总质量的百分比。
硫化氢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硫化氢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硫化氢总量的百分比。
二氧化碳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二氧化碳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二氧化碳总量的百分比。
采出水处理利用率是指天然气开采过程通过处理达标、回注到地下或者其它途径回收利用的采出水量占采出水总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凝析油利用率=回收凝析油质量/天然气所含凝析油总质量×100%
硫化氢利用率=回收硫化氢量/天然气所含硫化氢总量×100%
二氧化碳利用率=回收二氧化碳量/天然气所含二氧化碳总量×100%
采出水处理利用率=处理达标或回收利用的采出水量/采出水总量×100%
四、附则
本指标要求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