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验收意见: 1.本单位依法承揽工程,签订书面合同与资质相符,建立了以总监为中心的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已经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及检验批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2.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认真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形式;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工程报验制度、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制、见证取样制等等; 4.施工过程中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以及监督机构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已经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按时限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消号; 5.对本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