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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与支撑体系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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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与支撑体系安全监理细则

适用范围

本监理细则适用于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程概况及监理目标:

1. 工程概况(由现场监理部专业监理师根据具体工程编写) (1) 受监工程概况。

(2) 模板工程与支撑体系施工作业的概况。 (3) 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2. 监理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 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 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头,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4) 一旦事故出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7.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 8.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008

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01(2002版)

1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10 11.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

12.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

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3. 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 申报程序

不同意 申报 施工总包方 同意 监 理 建设方

实 施

(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头、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情 总 监 下安全监理人员 对违规施工及存在隐患的,召见,发出整改指令 现场巡视 报告 施工总包安全负责人 达工程暂停令况严重的 建设方 报告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施工总包项目经理 拒不整改 不同意 整 改 总包复验合格 同意 监 理 报告 继续施工 受监安监站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 编制——分项工程监理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 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3) 督促——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4) 审核——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审核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5)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7)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 核查——核查施工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9)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标;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0) 参加——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1) 会议——在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召开的工程例会上,经常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

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

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 事先报审验证。

(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 事中督促实施。

(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 积极争取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 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模板支撑系统必须保证稳定可靠,通常应经过设计计算。既保证模板工程质量又确保施工安全。对于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模板工程与支撑体系,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报经施工方技术负责人与总监审签。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 水平支撑模板支撑点的位置和方向应确保稳定可靠,支撑严禁撑在松软土层上。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和垫板后,方可以支撑立柱,严禁在支撑下垫砖块,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因拉接,行成整体。模板支撑系统用受力构件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严禁使用锈蚀严重、变形、断裂、脱焊、有孔、螺纹滑牙的构配件。钢管必须符合国际三号钢的机械物理性能,外径不小于48mm,壁厚不小于3.5mm,扣件、螺栓等金属配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模板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有资质的架子工完成,并经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复验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4)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 当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模板排架时,除应符合专项方案外,尚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有关条款的规定。

(6) 吊、挂、挑、爬模板在搭设前,必须向架子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同时也要对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并由专人负责架子的升降。

(7) 模板的拆除。模板拆除必须待钢砼构件达到一定强度后才可进行。拆除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后装先拆。主要受力构件、加固杆、剪刀撑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同步拆除。拆下构件严禁高空抛掷。拆卸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监护。

(8) 搭拆人员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工具袋、工作鞋等)。

(9) 当高处作业时,应搭设好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10) 施工承包方应编制模板施工应急预案。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 安全交底记录 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 现场巡视检查记录

(3)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体现) (4) 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C2)

(6) 市政、电力、水务等专业工程安全监理用表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7) 安全监理日记、月报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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