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4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适用于指导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3。引用文件
《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鲁办字[2016]36号)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鲁安发[2016]16号)
《山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省府令第303号) GBT13861—2009 《生产过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4-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4.术语与定义
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2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4.5 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6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4.7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8 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4。9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10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4。11 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4.12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5.工作小组
5。1实施时间: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全体员工为成员,全员参与风险评价. 5.2人员组成 组长:主要负责人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 5。3工作小组职责 5.3。1组长职责:
(1)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等.
(2)确定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职责与责任,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风险
管理。
(3)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4)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5)确保企业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重点监督、指导领导小组、推动小组其他人员履行其职责.
5.3.2成员职责:
(1)车间主任是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负责
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2)安全员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全风险结果评审;负责对重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评估。
(3)安全员负责风险告知警示牌等风险分级管控所需物资的采购,确保采购物资数量和质量满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需求。
(3)岗位员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负责职责范围内风险管控措施落实。
(4)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组织、协调,并及时更新,对管辖范围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重要设备进行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同时监督、指导本车间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识别与评价;负责将体系
建设工作纳入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5.4 常规活动每年开展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1次,非常规活动在开始之前进行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点确定 6.1.1风险点划分原则 (1)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对车间设备设施、部位单独作为风险点进行划分。对于功能(用途)单一、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较少但影响范围较大的场所、区域,可作为风险点进行划分;
(2)操作及作业活动
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作为风险点.
常规的操作及作业活动主要包括设备使用作业等日常作业;非常规的操作及作业主要指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单独作为风险点进行分析。
6.1。2风险点排查 (1)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本单位生产活动区域内对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确
定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型、区域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建立风险点统计表,参见附件1。7.
(2)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风险点排查应通过查阅档案材料、现场观察调研、座谈询问等方法,由安全、设备、工艺、电气等专业人员组织开展.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类风险点的排查,应查阅的材料包括企业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设备清单、设备操作规程等;操作及作业活动类风险点的排查,应查阅的材料包括设备操作规程、企业以往检维修作业清单、作业安全规程等。
6。2危险源辨识 6。2.1辨识方法
(1)参考《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根据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原因,危险源分为四类,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对上述四类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除上述辨识内容外,还应根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中企业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结果,充分识别本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