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
作者:王永灿 孙萌
来源:《人民论坛》2014年第11期
【摘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与当代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宗法集体主义虽然具有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利以及容易导致集权主义等消极因素,但其强调整体主义,注重个体道德修养及道德调节功能,这对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建设,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宗法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关系 作用
当前,我们对于集体主义的讨论多集中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集体主义,对于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多数学者从否定方面来研究,认为集体主义是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相对立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价值观念,而宗法集体主义则是中国封建制度条件下的产物,是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因此应当加以批判或者完全否定。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依靠个人自觉、情感纽带和整体主义特征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来维系。这些价值观念在今天的集体主义价值建设过程中,仍有其积极意义。我们不应该将其视之为社会发展的包袱,而是应当将这些有益因素补充到社会主义集体建设上面来,而不是简单加以否定或者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内涵及历史特征
当前对于中国传统中处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这种价值取向称之为宗法集体主义,得到了学界普遍的认同。如李章龙认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家长、族长和贵族世袭统治和世袭行为,而形成了由政权、神权、专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而作为这些制度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领域的表现就是一种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为中心的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而个人利益则要绝对地服从宗族的利益,故称宗法集体主义。”①这一概念主要是从中国传统中家国同构的政治角度入手,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家国同构的宗法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为宗法制度服务。在这一概念中,我们看到了宗法集体主义仅仅是中国传统政治的附属品,消极服务于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而缺乏自身的能动性或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要弄清宗法集体主义的概念,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集体主义。所谓集体,是一种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及维护集体所需要的道德准则或行为制度。因此集体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怎样看待集体或者怎样调节集体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价值主张。由此可以看出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主张或者价值取向具有多样性和时代性,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特征。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法社会,而家国同构则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上的共同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社会结构,原因在于受地理环境的,中国传统是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以血缘和地域关系为纽带,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纳入到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当中。在这种共同体中,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个人与家庭、社会乃至国家,便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而通过道德原则和社会制度来维护家国为一的社会结构。所谓的宗法集体主义也正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价值观念,其最直接作用也正是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
在宗法集体主义观念中,个人是家庭、社会及国家存在的基础,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影响到集体的稳定;家庭、社会及国家的稳定则要靠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宗法制度来维系,并且主要是依赖于道德原则;家庭、社会及国家地位始终高于个人,整体利益始终大于个人利益。具体表现为:
第一,在维护基础稳定的基础上,以个体的修身为基础。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个体修养,重视个体内在德性的培养。因为个体是集体存在的基础,个体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集体存在的稳定性。中国传统重视在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对外扩充。如孔子讲“仁”不仅仅是内在的道德情感,更通过内在的仁而实现“仁者爱人”这样的道德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②。而这种扩充最高的最高目标则是《大学》中所讲的“止于至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③在个体修养中将个体之善向外不断外扩充,实现通过修身而达到平天下的最终目的。
第二,在维系集体存在上,把道德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基础,把感情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纽带。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德治社会,因为在儒家看来,德治的优越性在于通过约束人的内心从而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此外儒家还通过外在的礼来约束人的行为,而礼虽然是外在的规范,但是强调的不仅是礼的遵守,更是礼的内在化,即在礼之中包含着真实的感情和高度的自觉性。所以孟懿子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说“无违”。之后又补充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⑤
第三,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个人与国家的不可分性。如孟子讲:“人恒有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⑥而荀子则强调人类的群体性,他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而彼不能群’”⑦,同样强调了人与社会的不可分性。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对于提高个人修养水平、促进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是与封建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当然,这种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宗法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并且是为传统宗法政治所服务,因此不可避免会导致过于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利,同时容易导致集权主义。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中的积极合理因素,并对此大加批判和全盘抛弃。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异同分析
当前学者对于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互关系的认识,普遍认为宗法集体主义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则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取向,因此二者是格格不入的。如陈桐生认为由于宗法集体主义过于强调血缘关系,在于法律相冲突时,会导致徇情枉法的不良后果。因此他认为:“古代宗法集体主义带有落后的原始社会色彩,它与文明法制社会是格格不入的。”⑧
集体主义作为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协调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合理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同时集体应当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其作用渗透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政治层面、经济层面、道德及社会发展层面。这种集体主义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性质,强调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坚持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前提下,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兼顾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因此,从形式上看,集体主义与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并不相同,二者从所依附的社会属性、价值取向都不相同,二者之间也没有相通约性。更有学者认为他们之间是完全对立的关系:“宗法集体主义实质是主义和奴隶主义,它与现代民主制度格格不入,是我们走向现代民主所必须抛弃的糟粕。”⑨
事实上并非如此,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虽然有如此多的差异,但二者仍然有许多的一致之处,表现为:
首先,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都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集体主义所调节的是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在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中所体现出的是公私之辩,中国传统强调公对私的优先性,如荀子说:“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⑩墨子说:“举公义,辟私怨,此若言之谓也。”无论是儒家还是墨家,都强调公对私的主导地位,强调去私崇公,实际上也是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服从。而社会主义集体条件下,仍然坚持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优先地位。因此二者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
其次,二者都强调个人对集体、对社会的义务。虽然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比,不太注重个利,但是二者都强调个人对集体的责任和义务。这在中国传统里面表现为义利关系。如孟子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孟子“何以利吾国”,孟子回答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将义与利相对立,强调重义轻利。这与今天我们所讲的义利观确实有矛盾之处。社会主义集体条件下强调义利统一,但是在其地位上,始终应当以义为主导,做到以义导利、以义取利和见利思义,而反对见利忘义。
最后,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虽然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但是都要求公民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在其最终目的上,二者都是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因此,宗法集体主义虽然是中国维系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但是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仍然诸多的相同之处,我们不能因为其封建性而加以简单的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的当代作用
宗法集体主义虽然是封建社会的价值观念,但仍然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对此我们应当批判地加以继承,而非简单地抛弃。体现在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价值观念上,我们应当在吸收其有利因素,完善和促进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虽然是公有制,但是除了公有制之外还存在着多种所有制,这就决定了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必然会产生多种价值取向;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的利己主义或个人主义,导致个人在行为上重利轻义,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利己主义时有发生;而个别企业丧失对社会应有责任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生态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众多社会不良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些现象的背后,是集体主义原则的缺失,同时违背了中国传统道德精神。此外,我们在集体主义教育方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教育方式上注重课教科书式的单纯说教、通过树立典型和宣传先进事迹等手段,但是却忽视了集体主义教育的时代性、层次性;在其内容上,多为空洞的说教,缺乏历史感。所以从中国传统中汲取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所需的营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笔者认为,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中的道德情感因素、整体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完善,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德性人格的培养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存在的基础。集体是由个体所组成,个人是集体得以存在的基础。个人道德素养的高低,决定了集体存在的基础是否稳固,决定了整个集体道德水平的高低。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自身的道德修养,注重德性人格的培养,如中国传统中的君子人格,所强调的是智、仁、勇的统一:“君子之道者三,我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这种人格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贵义、贵礼、贵信:“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个人在集体中,崇尚和谐,不结党营私:“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这些道德人格的培养,不仅有利于提高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和个人的责任意识,而且有利于协调集体中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增强集体的稳定和谐。
第二,以感情为纽带,注重人际关系和谐是维系集体存在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中,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仍然是维系集体存在的重要因素。但是这种利益的一致与目标的一致,是从根本性和全局性的角度而言的。在集体内部的不同个体之间,在不同的集体之间,利益是存在着相当大差异性,如个人与国家、企业与个人、私企与国企等,都是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条件下的不同的利益群体,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照顾到不同群体之间的具体利益,同时还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维系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宗法集体主义这种感情纽带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将自身的感情不断向外推扩,由个人推到家庭,由家庭推到社会,由社会推到国家。这种内在的道德感情是以孔子所说的“仁”为基础的,孔子说“仁者,爱人”,只有心里有了仁这样美好的德性,才能学会去关爱别人。这种感情不断向外扩展,使得家国天下都在个人的感情之中,每个人在集体中都能做到将心比心,时时刻刻为他人、社会和国家着想,实现个人与集体的高度和谐。
第三,注重整体利益有助于反对个人主义。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注重整体利益。整体与个人密切相连,没有整体就没有个人,而没有个人对整体的责任也就不会有整体利益的实现。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都体现了整体与个人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种价值取向也造就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众所周知的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等,这些都是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这种整体主义乃至爱国主义无疑是反对西方个人主义最有力的武器。
因此汲取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思想中的整体主义,对增强整个社会的凝聚力,提高公民的集体意识,反对个人主义等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总之,宗法集体主义是中国封建社会宗法制度的产物,是为封建社会服务的,有不少过时因素。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宗法集体主义当中,同样包含着许多积极合理因素,如整体主义思想、注重道德原则维系集体思想以及注重个人德性人格的培养等。这些积极因素,不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自觉不自觉发挥着作用。因此,对于宗法集体主义,我们不应当持一种简单批判或抛弃的态度。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在对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做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我所用。
(作者分别为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陈章龙:《论主导价值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4~195页。 ②④⑤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页,第11~12页,第3页,第153页,第1页,第1页。
③(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页。 ⑥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62页,第1页。 ⑦⑩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62页,第234页。 ⑧陈桐生:“中国集体主义的历史与现状”,《现代哲学》,1999年第4期。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⑨刘荣荣:“集体与集体主义辨析”,《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晚清)孙怡让:《墨子闲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46页。 责编/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