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教职工人数已回校人数未回校人员名单未回校的原因备注 注:1、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2、未回校人员含请假及借调人员均要注明。3、此表请在9月2日前送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发电子 邮件到db5120703@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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