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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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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钦政办[2012]227号 【发布部门】钦州市 【发布日期】2012.12.20 【实施日期】2012.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钦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钦政办〔2012〕227号)

各县、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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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体现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保护与增进全市居民的健康,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012年1月19日自治区令第7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钦州市现辖两县四区,即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娘湾旅游管理区,总面积10843平方公里,陆地海岸线长520.8里。截止2010年底,辖57个乡镇,5个街道,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87.65万(常住人口307.97万),其中非农业人口42.97万。2010年全市GDP实现504.18亿元,财政收入完成58.37亿元,工业总产值593.5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56元。

近年来,随着中石油广西石化项目和金桂林浆纸制浆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钦州初步形成了石化、造纸、电子、能源、粮油食品、冶金、物流等七大产业。以“一环六横六纵七通道”为主干道的城市路网加快建设,城市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0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35.5%,中心城区面积达到68.7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31.5%,供水能力达到24.2万立方米/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市县全覆盖。

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整车进口口岸、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 2 / 7

批国家级开放平台和在钦州的落地,钦州口岸扩大对外开放范围获国家批准,钦州

在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 (二)居民健康问题和医疗服务需求 1. 健康问题

根据我市三级综合医院统计,2010年构成我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前十位的疾病先后顺序为: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病;新生儿病。前五位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83.43%,是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8.65/10万,婴幼儿死亡率6.65‰。传染病发病情况:2010年全年报告传染病19种、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072例,发病率为598.66/10万,报告死亡人数为214例,死亡率为6.72/10万。

疾病谱分析说明,我市居民总体的疾病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一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威胁城乡居民健康的重要疾病,损伤、中毒导致住院的患者在农村占了较大的比重。

2. 医疗服务需求

门诊服务: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731.37万人次(门诊621.67万人次,急诊109.7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313.68万人次,社区诊疗27.万人次,卫生院诊疗253.35万人次,卫生所等诊疗18.60万人次,妇幼保健诊疗71.36万人次,专科疾病诊疗9.298万人次,村卫生室诊疗37.19人万次。年人均就诊1.次。

住院服务:2010年,全市入院人数为41.06万人次,出院人数为40.24万人次,治愈率为78.21%,住院病人手术61861例。

床位使用:2010年,全市病床使用率为88%。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为.42%,三级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均超过99%,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为91.52%。出院者平 3 / 7

均住院日为7.8天。

费用情况: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87.元。每床日平均收费417.65元。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3541.66元,其中市级医院、县区级医院、卫生院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为6578.54元、3361.14元和798.56元。卫生部门所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医药费总收入为211827万元,其中药品总收入为92229.48万元,占医药收入的43.54%;卫生院医药收入37148.66万元,其中药品收入19120.42万元,占51.47%。 (三)医疗资源配置现状

1. 机构。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19所。其中,医院17所,妇幼保健机构5所,专科疾病防治院2所,卫生院59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52所,村卫生室2579所,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4所。其中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举办的有126所,占22.82%,村卫生室中举办的有959所,占37.19%。

2. 床位。2010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床位8028张。其中,医院4472张,卫生院2800张,妇幼保健机构756张。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2.17张。

3. 人员。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卫生工作人员118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974人(执业医师2382人,执业助理医师739人,注册护士3683人,药剂人员544人,检验人员484人,影像等其它技术人员2142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85人、注册护士0.96人。

4. 设备。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万元以上设备3883台(件),其中,50-99万元设备107台(件),100万元以上设备台(件)。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9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5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3台。 (四)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 4 / 7

近年来,我市医疗机构发展迅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

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 居民健康与服务问题

居民主要健康方面,从2010年患病死亡率分析,男性高于女性,从年龄组看,65岁以上和45-岁人群的患病死亡率均比较高。以上提示男性和中老年人群的健康问题值得关注,其医疗服务需求较高。

医疗服务方面,在门诊就诊机构选择上,居民对高级别医疗机构的利用程度较高,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的比例为41.4%;住院机构的选择向高层次集中的现象更为明显,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病人占62.9%。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比例充分表明居民就诊流向不够合理,基层医疗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2. 医疗服务体系问题

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合理现象并存。全市千人口医生数、护士数等指标与全国、全区相比仍有差距,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同时,占人口约1/10的中心城区拥有全市1/3的医疗资源,而农村缺医少药、村医人员不足等情况仍将长期存在,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缓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公立医院之间功能明确、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两级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三是急救指挥控制系统尚未有效建立。目前,我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仅仅是指挥中心,中心城区仍然需要依靠各家医院开展院前急救工作,急救出诊缓慢、公共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反应不及时,工作职责不清、指挥和调度难以统一。

四是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发展速度不快。我市现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均为一级医院和个体诊所,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 5 / 7

五是村卫生室设置和管理不够规范。村级卫生室的建设、村医的遴选配备未能合理完

成,村卫生室的运转模式有待探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未能有效开展。 综上分析,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公立医疗资源配置应以结构调整为主,对存量医疗资源以提高效率为主,尤其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现有三级医院规模不宜无限扩大,重点应通过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二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支持部分二级甲等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部分二级乙等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畅通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途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有一定规模、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特别要发展高层次的骨科、肿瘤、妇科、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服务等专科技术,形成基本覆盖居民所有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医疗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加强市、县(区)级医疗急救中心,各急救工作站的建设与联系协调,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使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更加合理、覆盖城乡。建立健全以县区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健全各类医院功能和职责;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 三、基本原则 6 / 7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有制为主导原则、公平性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医疗原

则、整体效益原则、中西医并重原则、全行业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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