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卫生安全,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及家长放心和满意,特制订此安全责任书: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食堂采购人员因失职造成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