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规章制度 篇一:
讲解员制度 讲解员工作管理
1、讲解员必须服从讲解所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严格服从讲解所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讲解所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讲解所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1)、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事先告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洽谈和服务。 (2)、讲解员应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保洁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8、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1)、讲解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2)、讲解员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讲解证进行讲解服务。
(3)、讲解员应当在讲解证载明的两大景区景点范围内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两大旅游景区景点范围服务。
(4)、讲解员应向游客发放胸卡,便于区别、寻找。10人以上团队,需持话筒向游客进行讲解,并持导游旗引领游客参观。 (5)、讲解员应尊重旅游者的民族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6)、讲解员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区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 不健康内容。 (7)、讲解员应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8)、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内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以书面形式确认。 (9)、讲解员应充分照顾到每位游客,协调好游览速度,保证每位旅游者都能顺利进行游览,完整听到讲解。不得使游览速度过快,让旅游者无法清楚了解景区。若因游客要求延长讲解时间的,讲解员应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若旅游者游览时间有限,要求加快游览速度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书面确认。 (10)、讲解员不得无故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方等候游客,如团队中有部分人乘坐,讲解员应陪同未乘坐观光车或缆车的游客步行至前方汇合。 (11)、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礼品,不得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 (12)、讲解员讲解服务费由讲解所统一收取,定期结算,公务接待讲解费由游客中心据实向景区管理局申请报帐。讲解服务收费实行定额限价管理,严禁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13)、讲解员必须严格遵守景区景点旅游门票管理规定,严禁带客偷逃旅游门票。 (14)、讲解员有权拒绝旅游者下列无理要求:
侮辱其人格尊严的要求;违反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我国民族风俗习惯不符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9、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旅政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和讲解所进行投诉。 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讲解所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严肃处理。同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市旅政主管部门通报。 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管理
1、讲解所应每天指派专人对讲解员带团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执行进行检查,对讲解员的讲解服务活动进行综合检验,以此来分析、评价讲解员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和加强讲解员的管理。 2、讲解所检查人员应每天对巡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分析、信息返馈。同时,讲解所将把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记录结果作为对讲解员进行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3、讲解所服务质量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并重点根据有关讲解员的管理规定和以下巡查内容要求,全面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及时跟踪监督:
(1)、讲解员是否领到《服务质量跟踪表》,在带团结束后,是否请游客在质量 跟踪表上签上意见、建议;
(2)、讲解员是否佩带讲解证、统一着装、使用导游旗; (3)、讲解员是否甩点,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带客参观; (4)、讲解员是否详细对游客进行景点讲解。 (5)、讲解员在带团是否有下列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10人以上团队未持话筒进行讲解;仪表或着装不整洁;讲解中吸烟或吃东西;私自带人随团游览;无故不随团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私自涂改、转借讲解证供他人使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拒绝或逃避
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或迷信内容;未经讲解所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讲解服务活动。
4、讲解队管理所应切实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将讲解员的工作情况按月向游客中心进行汇报。 讲解员奖惩管理
一、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即对凡在开展讲解服务工作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游客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解员给予1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由游客中心据实审核、上报批准后执行。 1 、对单位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并使单位综合效益提升明显改观,成绩突出者;
2、 顾全大局、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统一管理,敬业爱岗,钻研业务,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3、 在事故预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单位利益,抢救集体财产,表现突出者;
5、 在一年内,收到旅游者表扬信三封或新闻单位表扬一次者。 二、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或处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对讲解员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视同旷工处理)和旷工15天及无特殊原因连续事假30天以上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2、对讲解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违规从事讲解活动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3、对讲解员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的,将对第一次不服从安排者处罚100—300元,第二次不服从安排者将予以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处理,并报请市旅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4、对讲解员擅自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方等候游客的,将处罚每次 50元。同时对造成游客投诉或重大影响的,将责令停团
整顿,暂扣讲解证和深刻检查,并经学习合格后方可重返讲解岗位。 5、对讲解员不遵守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无故迟到、早退、病假的,将按照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时;早退一次扣20元;脱岗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事假每月累计超过四天以上的,将每天处罚20元。
6、对讲解员因麻痹大意,不按安全规则操作,造成游客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责令停职反省,暂扣讲解员证,并由当事讲解员个人承担单位赔偿游客总金额的20%—50%。
7、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每次30元以上300元以下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节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并报请市旅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S 第六条 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实行轮岗制,即景区专 职导游讲解员轮流为旅游团队和散客提供景区导游讲解服务。 第七条 石林风景名胜区对散客实行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有 偿收费服务,向客人收取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服务费。游客聘请 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普通话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收 费标准为60元/位,外语专职导游讲解员收费标准为80元/位。 第 石林风景名胜区对持有行程单的旅游团队实行奖励 ,根据旅游团队人数免费提供导游讲解服务:
20人以上的 旅游团队委派一名石林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40人以上的旅游 团队委派二名石林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提供普通话、英语景区 专职导游讲解员)。 第九条 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的劳动酬劳,按出 导次数,发放补贴:
带旅游团队的景区讲解员,按出团次数发放 劳动酬劳,每出团一次发放25元;带散客的景区讲解员按收取 的服务费提成比例发放酬劳。 第十条 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必须服从景区管理,遵守景区规章制度,履行义务和劳动合同约定事项。 篇二:
讲解员岗位管理办法 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望各讲解员遵照执行。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害单位的合法利益。 第二条 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争先创优,为创造单位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对待客人要谦虚谨慎,热情待人,微笑服务;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条 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第五条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树诚信,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明辨是非,克己慎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第六条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支笔等细微之处做起,切实降低办公成本,建设节约型队伍。 第七条 遵守劳动和工作纪律,遵守岗位职业规范,坚持正常的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 第 上岗时间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网络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岗位职责 第九条 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十条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外语种讲解员讲解中除外)。 第十一条 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第十二条 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第十三条 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交制度。 第十五条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上班时间
(一)讲解员试行上六天休一天的工作制,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每日上班时间:
8:30—18:30单位可根据旅游淡旺季情况进行调整。
(三)每日中午就餐时间为1小时,午餐时间分两班进行就餐(一班11:30—12:30,二班12:30—13:30),在就餐时间内有讲解任务的讲解员在完成讲解任务并向管理人员通报后方可就餐。 第十七条 请假与加班制度 (一)事假:
事前需填写请假单,报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有事不请假或不履行手续均作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考核分值0.3分,并按实际天数扣发日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6)。 (二)病假:
报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病假一天需填写请假单(如突发急病,需电话通知,后履行手续),病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必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病假一天扣考核分值0.2分, 并按实际天数扣发日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6)。病假超过一周,单位将主动派工作人员到医院联系,根据职工病情调整工作量。
(三)病、事假超过一周的,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病事假累积超过一个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单位将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 考勤及岗位制度
(一)上班时间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妆容自然得体(具体要求见《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行为规范》)。服饰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与当日的讲解接待,并视为旷工。
(二)每日考勤以着工装,妆容齐备,到岗签到时间计算。 (三)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用餐、吃零食、吸烟、睡觉、玩游戏、听音乐及看与工作无关的读物等。
(四)上班时间严禁脱岗、串岗,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保持正确的站姿与坐姿。
(五)上班时间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管理。
(六)不得无故缺席单位安排的培训、学习、会议、外宣、公益活动等。
(七)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当日讲解接待处的清洁卫生,随时保持整
洁干净。 第十九条 讲解接待
(一)讲解员按照每日排序和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讲解接待。 (二)将要上岗讲解的讲解员需提前站至服务台前,主动协助客人办理车票、讲解票领取等手续,不得无故推诿客人、坐视 不管或让客人等待讲解员。
(三)客人未办理讲解付费手续的,讲解员不得私自讲解并收取讲解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礼物。
(四)严格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参观线路和参观内容进行讲解服务,客人未提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讲解路线、减少讲解内容、缩短讲解时间,讲解时间一般不得少于45分钟。
(五)讲解接待过程中不得做与讲解接待无关之事,如使用手机、吃零食、与人寒喧、聊天等。
(六)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正确的行姿、站姿和手势,不得弯腰驼背,抓扶栏杆或倚靠展柜,不能将手交叉于胸前,或背于身后,或揣进衣袋。
(七)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和客人的交流。引领客人时,一般走在客人前方右侧1米处,不得将客人置于身后。
(八)讲解员对每一次讲解都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违背讲解材料,讲解内容不允许有严重的错误。
(九)讲解结束时应客人道别,并向接待中心报告讲解结束时间,无特殊情况(急病、紧急接待等)20分钟内须回岗。 (十)讲解接待中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十一)正确对待客人投诉,不得与客人在现场争吵。 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讲解员,单位将进行表扬、表彰或奖励。 (一)为单位争得荣誉的;
(二)工作认真积极,对单位有突出贡献的;
(三)参加重大讲解接待,受到领导高度肯定和赞扬的; (四)在全国、省、市级等比赛中获得奖项或荣誉称号的; (五)确系受到观众难并受委屈的; (六)全勤奖(全年基础考核分为满分的);
(七)其它奖项。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讲解员,
将按照其所违反的条款内容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办法按照《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处罚扣分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讲解员每月给予12分的基础考核分,讲解员基础考核分数已扣10分时,单位将对其实行待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单位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单位根据个人扣罚分数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6分以内(不含6分)不作经济处罚,满6分处罚人民币200.00元,6分以上每递增1分则递增处罚人民币100.00元。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考核是否合格,为3个月绩效考核总得分的加权平均分为试用期考核得分。低于8分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根据考核得分高级评定其试用期后工资标准。 附件 一、《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处罚扣分细则》 附件
二、《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行为规范》 北川地震纪念馆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篇三:
讲解员工作规范 讲解员工作规范
一、仪表仪容:
讲解不仅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流露,也是个人仪表、仪容、言谈、举 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同时更是个人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 内涵的外在表现,讲解员讲解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头发:
讲解员在讲解应保持头发清洁,发型修饰要得体,并且与本人的自身条件和讲解员工作性质相适应。 2.面容:
女士化妆要得体,讲解时不宜把妆化得太浓,但也不能不化妆,正确的做法是化淡妆;化妆应在讲解开始前完成,忌在公众场合化妆或补妆;男士应养成每天修面剔须的好习惯。
3.表情:
讲解员应保持面肌自然从容,目光温顺平和,嘴角略带微笑,让人感到真诚可信、和蔼可亲。 4.目光:
讲解员在讲解时,注视参观者的目光应该自然、稳重、柔和,一般情况下不要紧盯对方的某一部位或上下打量,注视对方的位置不同,所传达的信息也有所不同。注视范围一般是以两眼为上线,以下颌为下点所形成的倒三角区间。注视这一区间容易使参观者出现相互平等的感觉,让对方感到轻松自然,从而创造良好的氛围。讲解员在讲解时要敢于并且善于和参观者通过目光进行交流,在四目相交的几秒钟,已经告诉对方你很懂礼貌、很有自信。通过与参观者之间的眼神交流,讲解员也能够观察分析出参观者对你刚才讲过的内容是否满意,如果参观者的眼神已经出现“游离”就说明讲解内容需要马上调整,听众已经对你所讲的内容厌烦了。调整的方式最好是马上结束这段讲解内容,从一个新的场景重新开始讲解,并且要有意识地去改变讲解方式和语气。在展品或场景发生转换时还可用眼神和手势配合,把参观者的注意力引向展品本身。 5.手部:
要保持手部的清洁,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的良好习惯,忌留长指甲或指甲修饰不当。 6.手势:
在讲解过程中,为了配合讲解内容,手部可以做出提示性的动作。在使用手势时尽量做到指示清晰准确,手势幅度尽量小且不要影响到参观者的视线,使用手势的次数也应当减少到最少。 7.体态:
要保持端庄、典雅勿要做作和故弄。 8.站姿:
站立应挺直、舒展、收腹、眼睛平视前方,手臂自然下垂。在讲解时不应将手插在裤袋里或交叉在胸前,更不能够有任何小动作。女士站立时双腿要基本并拢,脚位应 与服装相适应。穿紧身短裙时,脚跟靠近,脚掌分开呈“V”状或“Y”状穿礼服或旗袍时可双脚
微分。男士站立时双脚可稍许叉开,与肩部同宽。 9.走姿:
行走时,应抬头,身体中心稍前倾,挺胸收腹,上体正直,双肩放松,两臂自然前后摆动,脚步轻而稳。 10.着装:
应做到整洁、大方、合体无论男女,在讲解时一般以穿着正装为宜。女讲解员衣着色彩搭配的原则应以同类色组合为佳,也可利用色环上相近的色彩进行搭配。需要注意的是色彩之间的深浅、明暗要有差别否则会杂乱而刺眼。男讲解员着装不求华丽、鲜艳,衣着的色彩应选择同类色组合。这种组合,能够产生和谐统一的整体美感。 1
1.饰物:
饰物指的是能够起到装饰作用的物件,如耳环、项链、戒指、眼镜、领带等。由于讲解工作的特殊性,讲解员在为客人进行讲解时不能佩带过多的饰物,特别是耳环、手镯、袖扣、时装戒指、时装手表这类装饰性很强的饰物绝对不能佩带。 1 2.手机:
讲解员讲解时需将手机调至震动,讲解过程中不能接打手机。 二、讲解要求
1.注重控场能力和气质,讲解员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大方、大度、热情、自信、轻松、自然、微笑等气质要表现到位,不要让周围的事和人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同时不能把自己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在讲解过程中,讲解员对自己应提出更高的要求,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加强自信,注重细节。对整个场合要善于把握,当来宾们没有集中在一起时讲解员要想方设法把他们集合在一起,提高自己的讲解效益。 讲解员要相互学习和互动到现场多模拟锻炼,把自己的良好形象、青春和活力展示出来,要通过自己的讲话和形象,甚至通过一句放松的话,让来宾得到很好的放松和快乐。在讲解过程中声音要响亮,走的路线要把握好。 2.注重说辞内容和技巧:
在领导、嘉宾下车后,讲解员的说辞可进行大致的统一,如“尊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绿洲醇食品有限公司。我是公司讲解员×××接下来,将由我为大家介绍整个企业的概况。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xxx................ ”语气和表情要体现公司人的纯朴、善良、热情与好客。在讲解中,可与客人很自然地进行互动,以此调动客人的心情,让大家感觉到轻松和活跃。 讲解结束时,视情况而定致感谢词,并将来客送到宾馆或指引到就餐地点,与宾馆或餐厅做好交接确保无事方可离开。如客人不在此就餐,将客人礼送到厂门口,并目送。 3.注重讲解重点和引导:
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动态情况,对讲解词不断进行完善和整合。要对各参观点内容和讲解顺序都非常熟悉。要突出“鹤宝”、“绿色”、“环保”、“健康”八个 字,把它深深地印在来宾的心中。要注意讲解中的重点,并注重一定的高度,表达出绿洲醇人走向全国、走向未来的信心。
1.在来客参观参观长廊进口处时,应重点讲解“长廊主题”、“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史”等。
2.在来客参观生物酿酒技术时,应重点讲解白酒专家组,成员、公司总经理领衔等。
3.在来客参观机械化植物蛋白饮料车间时,应重点讲解鹤宝自主研发、行业首创、已申报x项国家专利、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等。
4.在来客参观包装车间时,应重点讲解成品酒及饮料的年包装总产能xx万吨、按照xx标准建设、“6S”模式管理等。
5.在来客参观酿酒中心时,应重点讲解“xxx”酿酒工艺、目前拥有窖池1000多个、年可产优质原酒xx万多吨、酿造规模位居山东省白酒行业前列等。
6.在来客参观植物蛋白饮料车间时应重点讲解植物蛋白饮料对身体的好处、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公司对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健康绿色环保等。 三、参观线路 1.经销商参观常规路线
2.领导或重要来客常规路线 备注:
以上线路为常规线路,如有特殊要求按领导指定路线参观。 讲解员在客人到达前10分钟至公司中心街大门迎接,有着装要求的按指定服装穿着。 四、其他要求:
讲解员应加强对生产工艺流程的掌握,对参观路线的提前熟悉,熟悉并掌握企业发展史及公司未来几年的规划等。篇四:
博物馆管理制度、讲解员管理制度(201X年版) 博物馆管理制度、讲解员管理制度 (201X年新版) 目录 第一章: 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第二章: 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第三章: 讲解员级别及工资制度 第四章: 讲解员考勤制度 第五章: 讲解员积分管理办法 附录一: 火灾、停电、游客伤病预案 附录二:
文博常识 第一章: 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讲解是知识和语言的高度统一,是融专业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综合职能。讲解员是博物馆和景区的形象代言人,是联系观众的桥梁和纽带。讲解员担负着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观众的职能,同时还担负着现场协调、学术研究等多项义务和职责。讲解员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讲解员队伍是三星堆博物馆,特别是宣教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 招聘方式及条件
1、面向社会及川内各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 1.70米以上,女身高 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3、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4、大专以上文化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5、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二、讲解员的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证书到三星堆博物馆宣教部办公室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不少于两分钟的自我介绍参加面试,若有外语特长,需准备外语自我介绍。
3、三星堆博物馆将组织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者进行面试,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通过面试。
4、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即可进入培训期参加培训。 三、讲解员的入职培训及考核
1、讲解员的入职培训时间为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须缴纳讲解员报名费150元,领取讲解词和讲解员培训资料并办理讲解员培训证。 2、培训期讲解员须按时出勤,因病、因事当天不能到馆参加培训 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3、培训期讲解员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讲解词的理解和记忆,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同时熟悉陈列结构、陈列内容,掌握一定的讲解技巧和规范,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试讲。
4、培训期讲解员不享受我馆工资及其他待遇,可免费乘坐我馆班车并可在中午免费就餐。
5、家在外地、培训期间在广汉租房的讲解员,凭本人正式的租房合同可享受400元/月的租房补贴,在试用期结束并通过转正考核后,博物馆将租房补贴一次性补发给讲解员。
5、培训期结束前10天,培训者可提出入职考核的书面申请,三星堆博物馆宣教部将视培训者的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培训期讲解员参加入职考核。
6、讲解员的入职考核包括三星堆基础知识的考核(笔试)和现场讲解考核(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都通过者即可进入试用期。 四、讲解员试用期
1、经入职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并订立试用期合同,工资按照
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详见《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工资制度》)。 2、进入试用期的讲解员须在部门负责人处领取讲解员工作装、工作牌和讲解指示器、电池等讲解设备,遵守讲解员管理制度的规定。 3、试用期满前10天,讲解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及试用期工作总结等资料,宣教部将适时安排现场讲解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讲解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我馆可随时解除试用合同:
⑴ 隐瞒应聘条件,或者提供虚明材料的。 ⑵ 严重违反《三星堆博物馆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积分管理办法》、《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的。 ⑶ 转正考核不合格的。 ⑷ 完不成讲解任务,故意少讲或将讲解票转予他人的。 五、讲解员转正 通过转正考核的讲解员即可定级成为我馆三级讲解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博物馆为其购买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我馆三级讲解员标准执行。 六、讲解员考核与定级
1、讲解员实行级别管理制。根据我馆实际情况,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讲解员定级考核或级别调整,定级的主要依据为讲解员的定级考试成绩及日常表现等。 2、讲解员级别分为:
特级、一级(含一级甲等)、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我馆可终止劳动合同。 七、讲解员离职
1、讲解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30天向三星堆博物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讲解员离职应向部门完整移交工作装、工作牌、指示器、电池、借书证等物品,归还所借用的书籍和物品。 3、讲解员离职后与博物馆所签劳动合同终止。
4、未按离职程序办理手续而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 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二)妥善保管工作服、工作牌及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物品,保证其
完好、整洁及正常使用。 (三)仪表仪容
1、工作时间均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内衣不能外露,不卷袖卷裤,不漏、掉纽扣;领带、领结要与衬衣领口吻合紧凑;衣裤无污垢、油渍、异味;男士穿黑色皮鞋,女士穿黑色皮鞋,不露脚趾;女士着裙装应穿肉色丝袜。
2、男士不留胡须,头发整洁,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 3、女士发型不能过于时髦或太个性化,长发应束于脑后或挽成发髻;化淡妆,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用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或鲜艳的指甲油;不可佩戴过多及过于夸张的首饰。 (四)讲解服务规范
1、上岗前要着装规范、精神饱满,认真检查指示器等讲解工具是否正常,讲解时须使用指示器。不带移动电话等私人物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不得私自承揽讲解任务,明确讲解接待顺序,在讲解服务台迎接等候客人,并主动微笑向客人问好。
3、要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不推诿或争抢接待任务。 4、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5、除游客的特殊要求外,须用普通话讲解,音量适度、语速适中,注意使用礼貌敬语。
6、除游客对讲解时间有特殊要求外,每场次的讲解时间应当控制在90分钟左右。篇五:
接待、讲解员规章制度 接待讲解员规章制度
1. 提前做好个人的形象打扮工作,按要求穿戴整齐准时到岗。 不得衣冠不整,不得穿拖鞋,禁烟区不得抽烟。
2. 每天早晨主动认真的按分工进行卫生包干区的打扫工作。(空调每星期一次,地面、玻璃大门要每天擦洗。)
3. 做好迎宾的介绍及发放信誉卡的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团队记 录和分派工作。及时通知时装表演,根据团队情况,灵活调节演出时间。
4. 接待团队工作要求全程服务,从宾客进门起至送入商场止。每个环节都要认真介绍生产过程和产品相关知识,让客人得到舒心满意的服务。
5. 信守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实行敬语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介绍产品时做到热情、礼貌、细致、周到,不随意欺骗客人,隐瞒产品的实际成分含量,不讲不利于公司的话。
6. 组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谦让,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团队之间调度听从部门经理安排,不得随意调配。 201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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