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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总结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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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总结范文1

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小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州委州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成立了以州防灾减灾局牵头,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管理局、州安监局、州食药监局、州水务局、州农业畜牧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局、州卫计委、州人防办、州气象局、州消防支队、州森警支队、州交警支队、州红十字会等30多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宣传领导小组。

并专门召集州级机关有关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召开宣传活动协调会,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密切协调、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州“5.12”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州应急办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拟制印发了《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甘应急委办〔2020〕11号)的通知。

要求各部门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结合本部门宣传活动重点,精心筹划宣传载体、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确保集中宣传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国家减灾委“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活动主题,并按照安全有序的活动原则,周密组织、严格要求,为全州“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活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根据《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全州有关部门紧密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活动主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面向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上午,防灾减灾、民政等30多个成员单位在康定情歌广场设置集中宣传点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广场宣传活动紧紧结合民生主题,不仅发放了数千份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还有民防应急指挥车、交通应急救援车、消防宣传车进行现场展示。特别是现场互动环节受到市民的追捧。

。此次活动共设立咨询台30多个,悬挂“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1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防灾减灾日”等横幅30多条,摆放宣传展板35个,咨询人数达2000余人次,宣传活动覆盖群众近万人。

发放《x州常见自然灾害种类及术语解释》、《防震避灾小知识》、《应急自救与互救小知识》、防灾减灾宣传挂图、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各类涉灾宣传资料8000余份。

2、组织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5月6日到12日为期一个星期宣传,主要在城镇主要路口、广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社区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让5.12活动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家庭、走进寺庙等,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干部群众进一步了如何较合理的避震、如何科学地自救和互救等知识。

3、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州学校开展了防灾减灾主题活动、技能竞赛和疏散演练,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了以“学防灾知识、讲公共安全”为主题内容的知识墙报。“5.12”前后,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校不漏班、班不漏生”的要求坚持“每周一跑”,狠抓应急演练现场管理,精心组织了校园防震避险演练活动。

4、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州广大读者和群众介绍防灾减灾日相关知识,并充分结合今年5月12日试鸣防灾减灾警报这一举措,让广大众群了解对防灾减灾警报与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方法。

在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全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备灾的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动防灾备灾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小结

学校是城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学生是在中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较大群体。如何加强对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检验并不断完善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逐步增强学生自觉识别地震谣传和积极防震避震意识,掌握防震避震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学生在遭遇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时能够镇定应对,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尽量减少伤亡。综合我们学校组织的数次疏散演练,得出如下几点体会。

一、疏散演练目的要明确

疏散演练并不是让学生产生恐慌,认为灾难即将来临,而是为了让学生在真正的地震来临时减少恐慌,避免更多损失。经常性地演练,学生才能在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情况下按照曾经演练的程序迅速、有序撤离,避免在地震时真正发生出现恐慌、慌乱。

演练和不演练绝对不一样。通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应急避震的正确方法,熟悉紧急疏散的程序和路线,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疏散演练人员责任要明确

平时疏散演练,急时疏散疏导人员,必须责任到位,培训到位;必须保持一贯的警惕性,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在第一时间履职到位。

班主任是本班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指挥员,不但要听清楚学校下达的警报,而且要组织好本班学生按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疏导员即任课教师,在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在疏散路线的每个拐弯处,都要有专人负责,而且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学和串线,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学校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掌握和观察各个班级疏散情况以及各个楼梯口的情况,做好应急指挥调整。

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小结

为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意识,根据山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通知精神,我市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民政局、科技局、地震局、水利局、科协、气象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安监局、、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自5月9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围绕“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着重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

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均制定了各自的活动方案,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业、团体、学校共组织1000余人进行宣传,累计投入30余万元制作了版面、条幅、挂图、宣传单、扑克、纸杯等宣传资料,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

自5月9日起,我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四个一活动”。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业、团体、学校共组织20000余人分别观看了《唐山大地震》、《惊涛骇浪》灾害影视片,学校师生还撰写了心得和观后感并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忧患意识和对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其次以社区为重点,协同专业人员动员居民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线路、煤气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活动。5月12日当天,我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集中人力物力面对民众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共悬挂200余条幅,展出各类版面150余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防汛抗旱、洪涝灾害防范、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沙尘暴防治等方面防灾减灾的知识和避险自救的技能。

——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5.12”宣传周期间,我市各地和部分职能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次乡村居民转移避险演练、地震灾害演练、医疗救助演练、防洪演练活动,各级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共2000余人参加了演练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增强了本地、本部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灾害风险排查治理活动。我市各级安监、水利、林业、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结合市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着重对校舍、厂房、重要仪器设备、有毒有害物品保藏设施、排洪管网、防雷、防火设施进行了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20余处,有效维护了公民利益、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总结范文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或主管副任指挥长,在县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应急责任

乡镇应当在县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监测

县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报告。

2、群众报告

。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或主管副汇报,县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报告,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及其有关部门。县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与有关联的县(市)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报告。县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享受有关优惠。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专项资金

县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制定,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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