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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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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3、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4、如果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间起诉的,人民将对其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获得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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