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审核期限最长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一般资料齐全,当月呈报,当月批准,在次月上旬前即可确定待遇并录入数据库,在规定的时间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如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