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定罪,只有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改变指控的罪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确定有罪。
法律分析
可以。并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只有经过人民作出判决,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也就是说只有才具有审判权,才可以对涉嫌人员进行定罪。行使的是检察权,最多只能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刑建议,无法真正的定罪。因此,定罪,对于而言是可以更改的。
一般在起诉嫌疑人之前会进行对嫌疑人的指控罪名以及相关证据,过后会经过审判。判决并不会局限于起诉书上出具的意见。如果一审作出一审判决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均已查明,但是一审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当,是可以依法变更罪名进行判决的。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而不在人民,指控的罪名经判决后是可以更改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结语
人民是唯一具有审判权的机关,只有经过的判决,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罪。行使的是检察权,其作用是对涉嫌犯罪的人提起诉讼,并提供定罪量刑建议,但无法真正定罪。因此,提出的指控罪名在判决后是可以更改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判决书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以上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