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规定的售楼广告有效力吗

法律规定的售楼广告有效力吗

来源:华拓科技网

售楼广告一般是没有效力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售楼广告是否是购房合同

售楼广告不是购房合同。

但广告中包含以下内容的,可以视为要约:

1、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涉及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

2、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是针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3、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出现以上四种情形的,售楼广告位要约,可以作为购房合同的内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售楼广告是购房合同的内容吗

楼广告一般是购房合同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但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