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工伤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属于工伤保险的责任范畴。然而,该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工伤导致的工资损失是否包括在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内。因此,对于员工工伤所导致的工资损失,应由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应当支付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七项费用。”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按照每位劳动者月工资总额的30%向劳动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