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战时提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主观要是故意,且必须具有推翻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目的予以立案;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具有提供武器军火和其他军用物资资助敌人的行为都是可以进行立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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