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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品房限购

来源:华拓科技网

深圳的商品房限购如下:

1、限购范围: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户籍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范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

2、限购数量: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限购一套住房。购买人或其配偶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自有住房的,不得再购买商品住房;

3、限购条件:购房人须具有深圳市社保或纳税证明,并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需要提供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的证明;

4、限购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起,深圳市正式启动商品房限购,具体执行时间根据市的相关规定而定。

深圳的商品房购买流程如下:

1、首先,购房人需要在合法的房地产中介或开发商处了解自己所需购买的住房的基本信息、价格和相关手续等;

2、购房人需要核实所选购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相关手续是否齐备,以及开发商或中介是否有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合法资质;

3、购房人需要按照市场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并缴纳定金,约定后续付款方式和时间;

4、购房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购房款,并领取房产证和钥匙等相关证件;

5、购房人需要办理相关的税费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水电费等费用;

6、最后,购房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将所需的材料和证件提交至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最终获得房屋产权证。

综上所述,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前,应该了解清楚所需购买住房的相关信息和手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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