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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户籍业务

来源:华拓科技网

1:办理流程。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原户口迁移业务“川渝黔”片区内的通办工作仍按《关于开展“川渝黔”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公治〔2021〕470号)施行。

2:办理范围。全国范围内的迁移业务“跨省通办”仅适用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项。原户口迁移业务“川渝黔”通办范围不变。:3:办结时限。符合落户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

办理须知

一服务适用对象及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_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_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_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_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受理地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机关。

受理地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2审核登记

拟入户地机关在收到受理地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受理地机关。

3

入户确认

受理地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受理地机关保存。

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办理。

4

《居民户口簿》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受理地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上直接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

相关区别及注意事项

1

此次“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优化升级,其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_ 主要区别是:对已经登记入户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送达方式不同。

★(旧)“缴旧寄新”模式:实际居住地机关缴销旧的《居民户口簿》,入户地机关邮寄新的《居民户口簿》。

★(新)“直接打印”模式:经户籍地机关审核同意的新生儿入户信息,可以直接在实际居住地机关打印新生儿入户后的《居民户口簿》,无需再由户籍地机关邮寄送达,减少送达《居民户口簿》的时间。

2

适用对象和办理材料有区别吗?

_ 适用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_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

居民在申请该项业务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办事群众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中途不可取消;

第二,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须符合新生儿拟入户地的入户规定;

第三,流程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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