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一、办理离婚需要多久
办理离婚需要多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后,只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立即可以领取离婚证;
2、但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