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具有如下的具体程序:
1、依法向提起诉讼;
2、调解,人民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