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管辖;就同一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派出所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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