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些情况下可以是无罪释放?

哪些情况下可以是无罪释放?

来源:华拓科技网

刑事诉讼法对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进行了规定,包括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逮捕后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认定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时,如果被告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

一、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二、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四条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撤销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第二百六十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的情况包括:机关讯问发现不构成犯罪的被拘留人必须立即释放;人民、人民讯问发现不构成犯罪的被逮捕人必须立即释放;人民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被告人;人民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作出无罪判决并立即释放在押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94、163、260条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时,在宣判后应立即释放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裁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