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领取社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
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7、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
8、由本人填写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工申报表》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退休领取社保的流程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经退休资格考试合格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局在次月15日前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划入退休人员开立的农业银行养老金存折卡,由退休人员凭该卡到农业银行分支机构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正常退休,须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