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形。形成共同管辖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诉讼主体为复数且他们不在同一个辖区,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各该人民对本案都有管辖权;二是诉讼客体为复数且它们不在同一个人民的辖区,如同一个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分布在两个以上人民的辖区或侵权地在不同辖区,各该人民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