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
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4、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行政强制中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暂时性控制或者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