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地方在任命或者的时候,要征得上级机关的同意。如果上级机关表示不同意,地方暂时不能提交提名,只有双方达到完全一致的意见,才能按照程序提交表决通过。
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机关人民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机关的同意。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机关的意见。
第十 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分局、派出所的机关决定。